个税改革后申报方式应该如何选择呢(个税申报政策变化)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申报方法和计算方法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然而,由于年度奖金可以单独纳税,也可以纳入综合收入,我们需要根据实际年度结算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个税申报方式选择哪种合适?
申报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即单独计税和综合计税。当然,前提是你获得了年终奖。没有年终奖自然不需要选择!
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申报年度奖金是单独纳税,还是纳入综合收入需要结合工资分析:
1、综合计税
如果我们的月累计收入在减去累计扣除项目后为负,那么我们可以选择将其纳入综合收入。
简单的理解是,我们平时预扣预缴时,没有预缴税款。同时,我们的年度奖金也可以从我们的扣除项目中扣除。
在这种情况下,年度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收入,可以节税。如果我们的工资收入不稳定,我们需要计算一年的总收入和累计扣除。
2、单独计税
假如我们每月的累计收入,减去累计扣除项目后是正值,并预缴税款,则应选择单独计税。
如果我们每个月申报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即使纳入综合收入,也无法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此,我们不需要将其纳入综合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提到的情况主要是除了工资收入,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
年终奖综合计税时,计入综合收入的项目有哪些?
综合计税时,我们的个人薪金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报酬收入构成了综合收入的全部来源。
本质上,我们的年终奖金也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允许年终奖金单独计税的原因是为了延续原来的个人所得税折扣。
要知道,个税税制在改革时,计税方式进行颠覆性改革。但是,改革需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可以理解,原有的优惠不仅不能减少,还能降低。
因此,无论哪种税制改革,都会制定一些过渡政策,以使原有的优惠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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