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投壶的规则(古代的投壶礼)
西周时期的射礼影响广泛,因此,在宴会上邀请宾 客射箭蔚然成风,正所谓 “射者,男子之事也”。如果 男子不会射箭就会被视为耻辱。但是由于有些人确实不 会射箭,或者场地受限不方便射箭,逐渐形成了投壶 礼,代替射礼形式,成为宴会上一种盛行的高雅娱乐形 式。《礼记》 郑玄注曰: “投壶,射之细也。” 投壶活动 中,不允许大声喧哗,不能傲慢无礼,不可侧身而立, 也不能同远处之人交谈,否则就要被罚酒。
《礼记·投壶》 中记载: “壶颈修七寸,腹修五寸, 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 出也。”投壶所用之壶应该是一种颈长、腹宽、口阔的 容器,里面装有小豆,以防箭矢反弹而出。2007年在山 东省莒南县文疃镇春秋墓葬出土的陶制投壶是迄今为止 所知最早的投壶礼实物。
和射礼活动一样,投壶也有固定的程式。首先,主 人奉矢请宾客参加投壶活动,而宾要推辞;重复请三次 之后,宾才接受所请。主宾之间互行揖礼,面对放置壶 的席子方向正坐,准备投壶。然后,司射把两尊壶放到 主、宾对面的席子上,宣布比赛规则,比赛开始。比赛 每两人一组,每场比赛有三组参加。司射把射艺相近的 人两两配对,组成 “耦”。宾先开始,宾主之间依次投 矢,每人四支箭,每八支箭为一局,赛完一局则由司正 算分并宣布罚酒。然后进行第二局、第三局。通常为三 局两胜制,由司正宣布胜方,所有人喝酒庆祝,比赛结 束。比赛过程中演奏 《狸首》,箭矢顶端投入壶内才算 投中,而且投壶的动作要与音乐节奏相和。投壶的场所 没有固定的地方,可以在室内、厅堂或者庭院里举行,
所使用的箭矢长度根据场地的大小 (室内、厅堂或庭 院) 分为不同的规格,长短不一。
从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由射礼转变为投壶礼的过 程中,仍然保留了 “三番射”、罚酒等过程,但是在 “仪节”上却减少了大量的 “揖礼”等繁文缛节。射礼 中的 “三番射”,一番射不计分,第三番射才有音乐伴 奏,而投壶礼一开始就有音乐伴奏;射礼活动中,大射 礼才能演奏 《狸首》,而投壶礼中则对音乐没有等级的 限制;投壶礼使用了三局两胜制。这种种变化表明, “礼”的成分减弱,大大加强了投壶活动的趣味性和娱 乐性,从而让投壶礼成为与射礼并行且深受贵族及平民 欢迎的娱乐助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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