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所有的生命都要死亡那么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所有生命都会死生命存在的意义)
首先是“意义”问题,事实上“意义”的意义取决于我们对意义一词是如何进行使用的。我们日常关于“意义”一词的使用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表示着特定语词和语句的内容。比如当我说“鲁迅是周树人”的时候,这个句子的意义在于它表示了对历史上特定人物身份的描述。第二,是一个事物的表达和象征。比如说考古发掘出来的文物,我们认为是具有意义的。是因为它以物的形式表现或者展现了一个特定的时代风貌。第三个层面则是体现的价值,比如当我们说某某科技发明具有重大意义的意思是,它可能标志着人类认识的一次重大突破,或者对于经济领域能带来巨大的财富。
而在这个层面上,“生命的意义”明显指的不是语句的内容,不是一个物品能展现的东西,更多地指的正是它的内在价值。即生命存在着某些价值使得我们认为生命是值得拥有,值得过的。就如同一个重大的科技进步是值得追求的一样。
然而,关于生命意义的“死亡反驳”的重点就在于说,因为生命终将消失和终止的必然性将会直接导致生命没有内在价值。
所谓,“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苏轼在《赤壁赋》中借客人之口的讲述,正是这种因为生命之短暂而哀叹生命无价值的伦理观点的体现。
那么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反驳呢如果我们认为“生命的价值”意味着第三个层面的“意义”,即事物所拥有的价值的话。我们可以问一下自己,一般什么时候我们会觉得一个事物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事实上,一个事物的价值的高往往是因为它的稀缺性和取得的困难性。劳斯莱斯比奥拓卖得贵,原因恰恰在于劳斯莱斯少,稀缺,要获得它很困难。科学进步的价值之大,恰恰在于取得它异常之艰难。所以,攒钱买到的奥拓可能车主不会好好的开,但是抽奖得到的劳斯莱斯却会宝贝地不行。原因在于它地稀缺性。而如果哥德巴赫猜想是一个三岁小孩都能解决的问题的话,我们也并不会觉得能解决这个猜想是个多么有价值的事。
所以在这个层面来说,生命的意义和死亡的关系就正好是相反的。即并非因为死亡使得生命失去了意义。相反,假如人人都能拥有无限的生命,怎么糟践自己的身体,身体也不会有任何损伤的话,这个时候我们反而是会认为生命其实是无意义的。
当代伦理学普遍认为,拥有无限的生命是没有办法真正拥有生活的。健康的生活因为它的稀缺和难以获得才显得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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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炼著:伦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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