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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不是 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呢(企业为什么一定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是不是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呢当然对于这样的问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么就是企业单位和员工,如果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一定要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这个是毫无疑问的,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但是并不是每个在职的单位员工,都是属于全日制的劳动性质,像有一些员工,他可能就是属于临时性的用工,并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属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那么这种情况。实际上自然是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无需缴纳社保了,所以要跟自己是否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是否缴纳社保的问题。

对于我们大多数企业。在职职工实际上都是正常的,建立劳动合同,并且也是属于长期劳动化的用工和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情况下都至少要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期限。甚至有些企业单位一次性至少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期限。而且如果说你的这个劳动合同三次以后续签,那么最终,可能会签订无固定化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说这种用工形式都是属于全日制的,用工都应当依法正常的为其缴纳社保。

而还有一些用工,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的用工,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这样的用工,主要是一些临时性的用工,他的这个工作时长,工作时间相对都是比较短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你在每天的工作时长当中,不超过4个小时,并且每周的工作时长不超过24个小时,这样的一个工作时长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就无需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无需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了,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是灵活就业人员。

而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自己是可以给自己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之前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账户,近两年开始打破了户籍所在地的局限性和规定,可以选择在非户籍所在地,比如说你的长期居住所在地,只要是能够提供居住证,也是能够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所以这对于灵活就业个人来讲,无疑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

当然如果说你有工作单位也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单位没有依法给你缴纳社保,此时作为一个企业单位,它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们作为员工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及时的为我们补交社保。如果企业单位明确拒绝,那么你也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举报,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正常享受到社保的待遇了。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儿,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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