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
导语:【法律科普】浅谈夫妻财产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
我国的法律十分庞大复杂,有人可能会问每一部法律都有自己的规定,难道法律与法律之间不会冲突吗?
其实,法律与法律之间可能会存在冲突,当立法者发现矛盾的地方,会自行修改。如果没有修改,那就就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效力更高的法律比效力低的法律更有优势,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依照效力更高的法律判决。
法律效力的高低是如何判断的呢?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出台法律的部门位阶来判断的,法律出台的部门越高,法律的效力也就越高。
当两部法律出台部门一样的时候,那就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比如说《商法》的规定与《民法典》的规定不一样,那么就依据《商法》的规定判决。
根据这个原则,几乎可以解决大部分的法律冲突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夫妻财产法律与一般财产法律的冲突问题。
婚姻财产法律与一般财产法律存在几方面的冲突,第一,在孳息与投资的财产归属上存在冲突;第二,在物权变动的公示上存在冲突;第三,在赠与合同的撤销上存在冲突。
一、孳息与投资的财产归属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孳息的所有权属于物权人。什么叫做孳息呢?
比如说钱放在银行的利息就属于孳息,再比如说房子的增值也属于孳息,还有苹果树结的果子也属于孳息。
不论是钱的利息还是房子的增值,亦或是苹果树的果子按照法律规定都属于物权人,一般属于所有权人,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婚姻主体的婚前财产的孳息与增值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用孳息与增值去投资,投资的收益则属于共同财产。
这就是婚姻财产与一般财产在法律规定上的冲突,按照一般法律规定,即使是用孳息投资,其收益也应当属于物权人。
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孳息与自然增值都是没有风险的,因此孳息与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投资是有风险的,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而承担风险的人是整个家庭,因此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相对应的,投资失败,也需要共同财产偿还。
二、物权变动公示上的冲突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物权变动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是有合法的物权变动合同,第二个是物权变动必须经过公示。
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的物权变动才能生效,有其中之一的物权变动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只有合同,没有完成物权变动公示,并不属于物权变动完成。
用例子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假设一个人买房,他除了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外,还应当到房产局变动房屋所有权。如果他签订了合同,也缴纳了房款,但是没有完成所有权转移,那么,他也没有取得这个房子的所有权,这就是物权变动的要求。
不过,在婚姻财产上,这种物权变动的要求没有那么严格。假设一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买了房子,即使房本上没有另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个人也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没有他的同意,那个人不能单独处分房屋,这就是在物权变动方面,婚姻财产与一般财产的冲突。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写着名字的一方将房屋卖掉,而买房子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也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买房子的人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这是法律上特别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不知情的第三人。
三、赠与合同撤销上的冲突
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的完成应当以物权变动为要求,如果只签订了合同,没有完成物权变动,那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比如说,张三将自己的房子赠与给自己的妈妈,两个人签订了书面的赠与合同,但是迟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这个时候,张三反悔了,不想再将房子赠与给妈妈了,他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受赠与合同的约束。但是,婚姻财产上的赠与合同要求与一般财产的要求不同。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不动产,即使没有完成物权变动,一方也不得撤销赠与合同。这一要求与一般财产的赠与合同要求存在冲突,但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应当依照特别法处理。
法律将婚姻中的赠与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考虑到婚姻家庭存在特殊性,相比于一般的赠与,婚姻家庭的联系更加紧密。而一般的赠与合同可能存在反悔的情况,因为赠与合同是一方的完全付出,与另一方的完全接受,因此法律给了赠与人反悔的时间。
四、结语:婚姻法因其性质存在特殊之处
从我国《民法典》颁布之后,《婚姻法》就此失效,但是《婚姻法》里面的规定几乎被搬到了《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一编。而一般财产的规定也存在于《民法典》之中,因此一般财产问题与婚姻财产问题存在冲突,属于同效力的法律发生冲突,应当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解决。
而我国婚姻财产与一般财产规定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婚姻财产因为其性质有其特殊的地方。婚姻是两个人融为一个家庭,曾经独立的两个人自然有一些财产是分开的。因此,如何界定分开的财产与共同的财产是一个关键问题,而两人对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处理更为重要。
考虑到此处的不同,才有了一般财产与婚姻财产的冲突,而这样规定的不同,也正是为了解决婚姻上的特别之处,防止矛盾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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