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加班费怎样计算工厂应如何计算(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
导语: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加班费怎样计算?工厂应该如何操作?
随着社会法制进程的全面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也逐步提高,维权意识也逐步增强。尤其是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朋友们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工厂的HR就必须对国家的劳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尤其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薪酬体系时,必须慎之又慎,以免给因违法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前段时间有做HR的朋友问我,关于工厂实行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的问题,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企业该如何操作:
第一,工厂设定计件工资时,应该首先设定劳动定额,也就是劳动者八小时可以完成的生产量(设定标准产能)。八小时的定额计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完成一定的劳动定额后,工厂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第三,相关法律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工厂,加班费的计算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第四,用人单位在设计计件工资的时候,一定要按上述法律法规去设定。当然,计件工资必须有劳动定额。为了完成定额以内的任务,不算加班,完成定额以外的任务,才算加班。另外,加班工资的计算:正常工作日(周~五):按150%,休息日(周六、周日):200%,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300%。
劳动者若发现用工单位未按以上标准支付加班工作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同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不过,劳动者需要保存工资条以及计件工资相关材料,比如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计件数量以及每天的加班时间等。
根据笔者所从事过的企业了解到,实行计件工资的工厂内的中年人都想加班,因为家庭经济压力,再加上想多挣些钱回家,所以有些员工向管理人员主动要求加班。尤其近年来出现劳工荒,企业很难招聘到普工,如果不加班的话,工厂是很难准时完成客户订单的。针对这种情况,法律方面规定也是很清楚的“用人单位安排或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加强管理,实行计件工资制是不用支付加班工资的。
具体操作是:由需要加班的员工填写《加班申请书》后,交主管签字,然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档。为了员工的身体健康以及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一般加班时间为3-3.5小时,如果晚上6点上班最长不得超过10点。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长时间工作,一方面因为休息不好而会影响第二天工作。而且晚上加班是比较辛苦的,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后勤部门也应该加强人文关怀,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准备一些防暑降温的凉茶或者稀饭之类的。做好这些工作,一方面可以确保订单交期,又可以让想加班的员工增加收入,也降低员工的流失率,但值得注意的是,工厂不得强行要求员工加班,或者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否则,员工投诉的话,工厂不但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还会因劳资纠纷而出现大量员工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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