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
某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工资报酬的管理,完善公司的薪资管理体系,便于工资报酬趋于合理分配和财务部门编制员工的薪酬福利表册,保障员工的生活,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工资待遇
(一)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奖金。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原则上参照行业内同类职位的标准执行,由员工入职前与公司协议确定,但不低于广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1)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差和称职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均保持不变。
(2)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良好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上浮5%。
(3)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上浮10%。
2、加班/值班补贴。如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加班/值班,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付加班/值班补贴,员工周末值班,由财务部发放补助60元/天,司机的加班/值班补贴另行规定(见附件)。
3、奖金。
(1)全勤奖金。统一为100元/月,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考勤考核后,在月工资中统一发放,凡月请假超过一小时(除工伤假、年假)或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含)人员不享有该项奖金。
(2)绩效奖金。根据员工职责履行状况,经考核确认后,依照确定的标准按月通过隐密形式支付。该奖金做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基础和标准,具有特定的浮动性,与公司的经营利润、员工的业绩和贡献直接关联。
1)考核内容。分为日常行为和工作业绩两个部分。
2)绩效奖金计算公式:
绩效奖金=基本工资×30%×目标完成率÷绩效考核得分(折算成百分率)3)绩效奖金的特别说明。
依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绩效奖金增加或降低相应比例,从而达到奖优惩差、鞭策员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标准如下:
①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93-100)为优秀,则绩效奖金上浮10%。
②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85-92)为良好,则绩效奖金上浮5%。
③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75-84)为称职,则绩效奖金保持不变。
④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75以下)为差,则绩效奖金下浮20%。
4)考核办法。具体的考核办法详见《关于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不计入工资的待遇。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其他福利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财务部在员工的月薪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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