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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子生态保护思想的古文

关于管子生态保护思想的古文

  【管子】

  管仲(约公元前723年或前716年-公元前645年),齐国颍上(今安徽颍上)人。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谥号敬,史称管子。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管子》为管仲及其门徒所著,书中蕴含有丰富的政治、经济、军事、生态、科技等诸方面的思想,是先秦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典范。

  《管子》蕴含有丰富的生态思想,但这些思想并不仅仅是基于对自然与人的认识和感悟。《管子》中的生态伦理思想与其政治思想是紧密结合的,直接服务于治国安邦、发展经济和维系民生,立足于齐国国计民生的生态保护的实践,反映在书中所总结的发展生产和保护生态的相互关系的独到认识和经验。

  《管子》的核心是自然天道观,论述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观。《管子》秉持“天人相因”的人与自然内在统一的存在观,既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也强调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独立的个体。

  “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和乃生,不和不生。”

  ——《管子·内业》

  人的'生命,是由天给他精气,地给他形体,两者相结合而成为人。两者调和则有生命,不和就没有生命。人源于天地,必须“和”天地之道方能生,“和”便是“道”,是自然之道,也是万物生存之道。先秦诸子在“和”字上是不约而同的,因生产力的限制,人是很难脱离自然直接的供养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对于“天”的敬畏是朴素的唯物观的要旨。人要求助于自然,必要顺应自然,施可为,毋失“和”。

  “其功顺天者,天助之;其功逆天者,天违之。天之所助,虽小必大;天之所违,虽成必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

  ——《管子·形势》

  《管子》认为万事万物都受制于客观规律,所以要遵循客观规律。所谓“失天之度,虽满必涸”(《牧民》)正是无视客观规律的自然结果。

  “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春秋冬夏,不更其节,古今一也。”

  —《管子·形势》

  “天不改变它的常规,地不改变它的法则,春秋冬夏不改变它的节令,从古到今都是一样的。”《管子》认为做事情必须顺天而行,才能成功;否则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小成就,终究会大败而亡。《管子》是对于政治、经济思想的积极思辨,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并没有自信到相信人能够以“主宰者”的角色存在于自然之中,也不强调人的行为必然带来积极的后果。

  《管子》中“天、地、人”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基于朴素唯物主义构建的有机、统一的生态体系。自然与人遵循共同的运行之道,人必须从自然之道中体味出人之道,生存之道、行为之道。所以人是自然的继承者,“道”的继承者,而非自然的主宰者。

  透过《管子》的论述,我们感受到,“人主安静,当适意地生存,适天地之意、自然之意、万物之意。”人在把握自己存在于自然生态系统中独特地位的同时,要尊重自然生态系统本身。要尊重的保护赖以生存的环境,不能以牺牲自然为代价谋求人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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