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重庆市县农机平安建设。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监理、科技兴安”的要求。近日,县人民政府与全县十三个街道、镇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其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责任人:各街道、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分管农机工作的领导是农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街道、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具体负责。
二是明确年度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目标:1、本年度不发生农机安全死亡事故;2、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农机安全事故多发时节和重大节假日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并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农机安全事故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置;4、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农机化发展规划,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机化发展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三是强化技术监管:1、配合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搞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年度审验工作,辖区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检验率分别不低于90%和95%;2、在县享受财政补贴的各型农业机械备案登记率达100%;3、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财政补贴机具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基础工作:1、各街道、镇乡本年度建成达到部颁标准的“平安农机示范村(居)”1个;2、各街道、镇乡辖区内的拖拉机出行重要路段处,分别悬挂张贴“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大幅宣传标语不少于2幅;3、按时准确报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报表,及时报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和各种工作材料;4、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财政补贴机具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台帐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是制定保障措施:1、各街道、镇乡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分工明确,切实加强农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2、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4、按时完成县农委布置的有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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