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休息室的管理,保障休息室的正常运转,提高休息室资源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人员
1、 公司各部门非工作时间需休息、班前临时调整的员工。
2、 公司规定的早、中、晚餐时间需用餐的员工。
二、管理
3、 行政人事部管理部分:休息室资源(包括休息室所配家俱、家电、期 刊杂志等)
4、 管家管事部管理部分:休息室开关门及卫生管理等。
三、休息室公共环境和秩序
5、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严禁有工作任务的员工在休息室内逗留。 6. 未经批准,非本公司员工不得在休息室范围内无故逗留。
7、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员工休息室的良好秩序及卫 生环境。
8 。 自觉保持休息室安静,严禁在休息室范围内高声喧哗、闲谈、说笑、哼 小调、大音量播放音乐或制造其他不必要的噪音,影响他人。 9. 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杂物等。
10、 严禁在休息室墙壁乱涂乱画,擅自涂改公司张贴的`有关管理规定。
11、 严禁在员工休息室内沙发上横躺睡觉、脱鞋等不雅行为。 12.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带进休息室。
四、休息室公共设施及安全
13、 自觉爱护休息室公共设施设备、电器,严禁擅自更改或挪用原配套的设 施、设备。(如有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应全额赔款)
14、 安全使用休息室内的电视机、微波炉等电器设备,避免触电。 15. 注意节约用电,做到随手关闭电视机和电灯。
五、罚则
16、 人事部将不定期、不定时做抽查,如有员工违反休息室管理规定将 开具过失单并由人事部记录,经本人和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17、 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一次开具过失单, 口头警告;
第二次开具过失单, 罚款5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第三次开具过失单, 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六、其他
18、 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反映。
19、 全体公司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2
一、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多占、抢占休息区内公共物品(如沙发、凳子等);贵重物品应另行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2、员工不得随意改造、变更或挪动休息室内设施,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于休息室内。
3、员工应爱护休息室内公共设施,若出现故意损坏或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现象的,维修费用由员工承担,同时,视情节轻重加以处罚。
4、禁止触碰、损坏休息室内花草盆栽。
二、纪律管理规定
1、保持休息室内安静,员工休息期间严禁打闹、喧哗;玩手机时注意手机分贝。
2、严禁在休息区内打架、争吵、赌博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处理。
3、严禁在休息区沙发座椅或者墙壁上乱涂乱画,擅自涂改公司有关规定。
4、严禁员工在休息室内沙发和座椅横躺睡觉、脱鞋等不雅行为。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休息区内不得擅自使用各类电器、明火器具、私拉乱接电线。
2、注意休息区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休息区内禁止吸烟。
四、卫生管理规定
1、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员工不得将熟食、快餐、零食小吃等带入休息区食用。
3、员工在休息区休息完毕后,请将沙发和凳子放回原位。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凡属公司员工交通不便或家不在本城镇辖区内员工可向后勤科申请入住,所需生活用品均自行配带。
2、公司特聘企业顾问、特批高、中(级)管理人员可入住综合宿舍。
3、夫妻两人均为公司正式员工且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入住夫妻间(不得携带子女入住)。
4、家住本城镇辖区内的员工可统一安排入住临时宿舍(仅只夏季午休及冬季雨雪天气申请)。
第三条要求住宿的员工,需向行政部后勤科提交住宿申请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经批准后方可入住,由后勤科统一安排房间,领取宿舍钥匙。如有异议者,需提出适当理由,可酌情调整。
第四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电线及安装接插线板。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如酒精、电磁炉、火药、易燃易爆等物品)。
4、个人棉被起床后须铺叠平整。
5、烟灰、烟蒂、废弃纸张、报纸等不得丢弃地上,每天保持地面清洁干净。
6、换洗衣物、生活等物品不得乱丢乱放,衣物、鞋、袜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收音机等设备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再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内不得留宿亲朋好友(总经理特批者除外),如有外人拜访应向宿管员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宿舍作息时间规定,早晨6:00准时开门,夜间23:00准时关闭,迟于23点或夜间不回者,应预先告知宿管人员报备。如无特殊情况,宿管人员不得随意开、关门襟。
12、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清洁卫生由住宿人轮流打扫。
15、不得浪费水电,出门随手关好电源及门窗。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或其他不良行为。
18、员工在其工作时间内,不得留守宿舍(病事假人员除外)。
19、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给予20元/次的处罚。
20、后勤科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卫生检查。如发现杂乱不堪,给予该室通报批评及处罚当值人员、寝室长10元/人。第五条宿舍设立管理员一名,其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的登记,宿舍过道卫生、垃圾的清理;
2、保证宿舍公共水、电的.及时供应及日常卫生、安全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宿舍公共水、电门窗等物品的简单修缮,夜间宿舍人员安全的防范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联络事项;
4、负责宿舍钥匙的管理;
5、负责对宿舍的管理和监督,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通知后勤科: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擅自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应,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5)宿舍出现安全隐患时;
(6)接受迁出员工的宿舍出入证并检查该员工宿舍卫生安全及物品。
第六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调换宿舍,如有合理的原因需更换宿舍时,可向后勤科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调换。
第七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一部分或全部转借(租)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八条公司或其他上级部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九条公司宿舍配备的有关公共物品(如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橱柜、书桌、凳子及清洁打扫用具等)都标有编号且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应珍惜、爱护、仔细使用。
1、如有致使物品丢失或恶意破坏财物者,应按实际价格赔偿;如没有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员平均分摊费用;
2、如有损坏的物品,无论是否已达使用年限,首次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公司承担,若更换后使用超过15天而未达使用年限的,再次发生维修或更换现象,则由损坏责任人或寝室人员公共承担(费用按实际费用的80%承担);
第十条宿舍用电、用水规定
1、每间宿舍均安装一台电表仪、水表仪,按月配送足够的用电、用水量;
2、如宿舍用电、用水超出公司规定的量,须由宿舍入住人员平均共同承担;
3、宿管员按月统计每间用电、用水量;
4、所统计的量由后勤主管汇总、审核,交与财务部,在月薪中扣除。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行政部议处,立即取消本次其住宿权利并且连续3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入住:
1、不服从宿管员的监管和指挥者。
2、不听劝告在屡次宿舍赌博(打麻将、打牌、推牌九等)、打架斗殴及酗酒达3次者。
3、蓄意破坏公共物品或设施达3次以上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5、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6、有偷窃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者。
第十二条员工迁出宿舍规定
1、对辞职的员工(包括自动离职、辞退、免职、退休等),需向后勤科提交经领导审批后的辞职(退)申请表、宿舍钥匙及其他申领物品。
2、由后勤科人员向宿管人员了解该员入住情况,无异议后,开具宿舍(出入)证,并告知该员工应于辞职日2日内(如有特殊原因,可其基础上再延期2天)迁离宿舍,不得无故拖延或要求搬运费用或其他补偿。
3、迁出员工应将宿舍(出入)证交于宿管员,在其带领下,搬运自有用品,无宿舍(出入)证的,宿管员一律不允许其搬运物品。
4、迁出员工所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带的物品应先经宿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经公司批准后,开始执行。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4
为维护良好舒适的员工休息环境,现制定休息室管理规定,望各员工遵守:
1、休息室仅在营业时间内开放,所有员工(含商户员工)均可以使用。
2、员工不得在休息室内逗留时间过长。
3、不得在休息室内打扑克或做其他游戏。
4、不得在休息室内睡觉。
5、不得在休息室内吵闹、喧哗。
6、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7、不得破坏休息室公共设施或物品。
8、不得在标有禁止吸烟的休息室内吸烟。
9、不得在休息室内堆放个人物品。
10、不得利用休息室干私活。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5
一、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利: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审议学校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4.校长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6.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女职工代表应按学校人数比例分配,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比例。
7.教职工代表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8.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9.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经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1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在下次大会上提出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6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我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理解公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务必以职工为本,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用心支持行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的职权;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结构
(一)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总数按职工总人数的10%调节。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务必有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三)职工代表的结构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低于50%,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女职工代表应占必须比例。
第七条职工代表的权力
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依法行使职权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间,除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因严重失职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外,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职工代表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潜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付的工作任务;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用心献计献策。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变动、罢免及补选
(一)职工代表对本公司的职工负责,职工有权监督职工代表履行职权的状况。
(二)职工代表调离、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退休或死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三)职工代表在受到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审查期间,其代表资格暂时中止。职工有权对触犯法律、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及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职工代表提出罢免申请,罢免的民主程序由职代会或工会确定并履行。
(四)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应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结构要求及时补选产生,下一次职代会上确认。
第十条职代会的表决方式:
职代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透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务必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须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透过。
第十一条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一)职代会一般每届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能够与职工大会合并召开)。每次会议务必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二)凡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各类报告、方案、规定等有关事项,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正式会议召开前印发给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职代会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本级工会主持日常工作,就需要临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对职代会审议透过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的个别需要作部分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履行民主程序。
(二)职工代表检查监督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落实的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职代会也能够组织部分职工代表透过向有关部门询问、查阅报表资料、提合理化推荐等形式,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执行状况、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资料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改善。
(四)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要重视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组织全体职工代表在任职期内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民主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职代会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工会对职代会的各种文字材料,要组织专人,分门别类,建档归案,并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推荐;
(三)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推荐,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状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职责感。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
(五)理解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推荐,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7
一、教师休息室(答疑室)是为教师提供课间休息、学生答疑的'专用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堆放杂物挤占休息室(答疑室)的空间。
二、物业公司具体负责教师休息室(答疑室)的日常维护和服务,提供开水和有关日常用品。
三、未经允许,学生不得进入教师休息室(答疑室)或在室外打闹、喧哗。
四、值班人员应按时开门,提前做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定期对室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五、值班人员应虚心听取上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
六、教师要尊重值班人员的劳动,爱护室内设备,不得在室内丢弃烟头和其他杂物,自觉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8
⒈每月洗涤床上用品,及时开窗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清洁、床铺卫生整洁、卫生间水道通畅、垃圾处理到位。
⒉每天拖地、擦窗、抹桌,每天整理休息室,确保洗漱间和洗漱用具及水壶等摆放整齐,发现非本室所配用品尤其是教职工私人物品摆放不合要求的及时整理并通知本人整改。
3、发现非统一配置物品严重影响集体、他人的及时清理,发现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请及时与学校宿管员联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4、及时检查,认真友善服务,及时关闭门窗和电器、水源等。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9
1、工人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各管理员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饮酒,第一次发现处5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予以开除处理。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
7、非本单位职工不得进入休息室休息。
8、不得在休息室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
9、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带进休息室。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在休息室内逗留。
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条审议透过群众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群众合同草案;shucunwang.
第二条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群众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状况的报告;
第三条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第四条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推荐;
第五条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群众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第六条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用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工会组织
第一条公司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企业终止,该企业工会、分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工会撤销后,工会会员的会籍能够继续保留。
第五条公司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公司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公司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第七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事宜。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能够临时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第一条条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帮忙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定额、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群众合同,并监督群众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二)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群众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第二条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状况理解会员监督。
第三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第四条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一条帮忙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资料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带给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三)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群众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群众合同。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职工休息室管理制度内容介绍后,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长按可复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