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考试
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考试
篇一: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考试
试卷总分:100分 通过分数:60分 考试时长:60分钟
客观题(每小题:2分)
1,了解自己的价值观,有助于回答哪三个根本问题:(1)我是谁? (2)我喜欢做什么工作? (3)我适合做什么工作? (4)我的生命有什么意义?
A. (3)(4) B. (1)(2) C. (1)(2)(4) D. (1)(3)(4)
正确答案:D
2,喜欢领导和支配别人、善于说服别人的人,属于霍兰德六种类型中的哪一种?
A. 传统型(C型) B. 研究型(I型) C. 社会型(S型) D. 企业型(E型)
正确答案:D
3,从产业结构看,第( )产业为我国劳动力需求的主体。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正确答案:C
4,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一批新型国有企业脱颖而出,这些新国企表现出了全新的特征。关于新国企,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新国企设立时间较晚,规模适中,并且大多为朝阳产业 B. 现代企业的一些核心制度已经在新国企内部生成,并发挥重要作用 C. 新国企普遍建立了适应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和行业特征的新型企业文化 D. 新国企普遍建立了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自身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 正确答案:A
5,通常而言,把人们对职业的社会贡献及其社会地位(如权利、报酬、晋升机会、发展前景等)的评价称为( )。
A. 职业贡献 B. 职业价值 C. 职业声望 D. 职业回报
正确答案:C
6,影响我们选择行为的,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我们对待事件的“想法”、“看法”和“观念”。你认为这种说法: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A
7,设计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不仅仅局限于当前的发展,而且要考虑到未来的职业发展空间,职业生涯设计要有超前性和预测性。这体现了职业生涯设计的什么原则:
A. 量体裁衣原则 B. 可操作性原则 C. 发展性原则 D. 阶段性原则
正确答案:C
8,关于“说”的技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沟通前清晰、富有逻辑地思考 B. 充分利用非语言因素 C. 鼓励别人谈论观点 D. 以上说法全都是
正确答案:D
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魅力生涯(MEI)”核心能力?
A. 专业能力 B. 团队协作能力 C. 领导能力 D. 创新能力
正确答案:C
10,求职信(也称自荐信、自荐书)不同于个人简历,但一般与简历同时递交。求职信是说明自己如何适合在用人单位工作,以及自己已具备了怎样的条件符合应聘岗位的需要。关于求职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求职信犹如平时给朋友写信,要有称呼、正文及落款、日期,但是要加上“求职信”或“自荐信”这一标题 B. 求职信关键在正文,除了在开始表示向对方问候致意,及在最后按书信的格式写上祝语外,在正文的第一段应写明写此信的理由、应聘的职位 C. 求职信应详细介绍自己专业技能、学习背景、实习经历等信息,求职信切忌千篇一律,要有针对性,可以按照简历的模板进行书写 D. 在正文的第二、三段叙述应聘动机和自己适合该职位的理由,结尾段对招聘者阅读此信表示感谢
正确答案:C
11,小周拿着10份各50多页的个人材料走进招聘会场,就像搬着一摞书一样。拿到他递上来的'个人材料,想找“英语水平”这一项居然找了两分钟的时间。结果多数他投材料的单位都只是问了他两三个问题就草草了事,因为他的材料翻起来太麻烦了。以上现象说明了大学生求职时存在的哪种错误表现?
A. 求职面试的虚假和浮躁 B. 职业理想成为借口 C. 择业强求“门当户对” D. 个人材料准备过详
正确答案:D
12,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A. 根据招聘企业的不同定制简历和求职信 B. 在同一家企业同时应聘多个不同职位 C. 扩大发送简历的范围 D. 向企业询问简历投递结果
正确答案:B
13,参加面试前要做哪些准备:①调整心态 ②了解应聘单位 ③准备相关材料 ④回顾知识技能 ⑤角色模拟练习
A. ②③⑤ B. ①③④⑤ C. ①②③④ D. ①②③④⑤
正确答案:D
14,求职礼仪是公共礼仪的一种,它是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与招聘单位接待者接触时应具有的礼貌行为和仪表形态规范。在求职过程中,你认为合理的做法是: A. 求职时要谦虚、谨慎的与考官交谈,主动与考官握手,面试结束时要主动向考官素要名片
B. 在求职过程中要诚恳、谦恭,但也要不卑不亢 C. 求职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种关系与考官交往,可以采取各种渠道增进与考官的关系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B
15,下列哪项不是求职过程中依赖心理的表现?
A. 抱着“车到山前必有路”的信念 B. 认为学校应当对毕业生就业负责 C. 相信父母可以给自己“通路子” D. 害怕受到拒绝和遭遇失败而临阵脱逃
正确答案:D
16,属于自我认知及评价过低的心态是哪些:①“技不如人”的心态 ②“丑媳妇难见公婆”的心态 ③“仰鼻朝天”的心态
A. ②③ B. ①② C. ①③ D. ①②③
正确答案:B
17,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A. 法律援助 B. 支付令 C. 社会救济 D. 依法制裁用人单位
正确答案:B
18,如果员工由于没有受到上岗前的岗位培训而使工作产生失误(甚至损失),由谁来承担责任: A. 由企业主承担主要责任
篇二:劳动合同签定时一些注意问题
1、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
3、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4、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受到什么惩罚?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单位如果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工资以外,还需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对劳动者的补偿。
5、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可以吗?
解答:这是不对的,如果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7、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8、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签,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解答:以前,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签,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果合同到期,单位就应提出与劳动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9、职工现在已有劳动合同,明年新法实施后会有变化吗?
解答: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这一规定意味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便其条款与新法相违背,只要订立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均应该继续履行。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渡性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新法的实施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造成较大冲击。因此,企业经营者不必表现出过分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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