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精选3篇)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篇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x年12月19日,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新疆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及新疆锦晖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晖”)。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新疆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于x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x年12月8日,获得了克拉玛依地区工商局颁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1)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1号
(2)注册资本:7561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出资5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7061万
元),实际现金出资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佟国章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油气田地质研究;钻井、修井、测井、油气田生产运营与管理;井下作业(酸化、压裂、连续油管作业、堵水、调剖、清蜡、防蜡、制氮注氮、气举等);油气田动态监测;油气田二次、三次开采技术与方案研究及应用;油气田生产化学分析;仪器仪表的维修与检测;储油罐机械清洗;汽车维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x100%股权
(7)财务情况:截止x年11月30日,总资产476.26万元,利润-23.74万元,净资产476.26万元。
2、新疆锦晖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于x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x年12月7日,取得了巴州地区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辖区圣果路圣果名苑别墅小区B区B-3号
(2)注册资本:7014万元人民币(其中现金出资5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6514万元),实际出资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汤作良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地址研究;钻井、修井、测井服务,井下作业,油气田生产运营与管理,储油罐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锦晖100%股权
(7)财务情况:截止x年11月30日,锦晖资产及负债均为0元。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锦辉成立后需申办相关经营资质(尤其是中石油两大油田公司的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资格证),该工作原计划一年完成。但因涉及资产、人员的隶属关系转移,且将增加纳税支出等因素,公司暂停了及锦晖的资质办理工作,目前仍在沿用事业部模式和公司资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目前战略发展重心,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充分整合资源,公司决定终止和锦晖的资质办理工作,清算注销和锦晖两个全资子公司。
四、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但因注销、锦晖未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
特此公告。
新疆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篇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x年06月26日以自有资金与香港泛亚绿洲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在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因营业期限即将到期,考虑到该公司产生的经济效益不大。公司于x年4 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子公司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依法经清算注销材料。
二、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注册情况
三、 截至 x年 12 月 31 日,材料总资产321.92 万元,净资产-167.76万元;20xx年度实现净利润-3.32万元。(经审计)
四、注销材料对公司的影响及所涉其他安排
由于材料经营期限将至,注销材料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材料的清算、注销事宜。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篇3
鉴于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金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xx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披露,截至 20xx年 9月 30日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8,030,514.76元 (当期税后净利润 23,666,239.9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38,030,514.76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1,02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发放现金股利 19,836,000.00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缴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1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实施完成。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xx-039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议案》,并已提请20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范围, 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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