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标准规定了易燃液体、可燃液体(均按危险化学品管理)、腐蚀性液体、毒害品、压缩气体气瓶5类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的分类、标记、标签和规格、安全技术基本要求、使用安全管理要求等。
一、术语和定义
1、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用于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液体、腐蚀性液体、毒害品、压缩气体气瓶等危险化学品的柜体,包括易燃液体储存柜、可燃液体储存柜、腐蚀性液体储存柜、毒害品储存柜、压缩气体气瓶储存柜等。
2、易燃液体:易燃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有固体的液体, 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或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
3、可燃液体:可燃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有固体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高于60℃,或开杯试验闪点高于65℃。
4、腐蚀性液体: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液体。
5、毒害品:经吞食、吸入或与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损害人类健康的物质。
6、压缩气体气瓶:压缩气体气瓶按照公称压力分为高压气瓶、低压气瓶,高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气瓶,低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小于10MPa的气瓶。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分类、标记、标签和规格
按用途分为易燃液体储存柜 (简称Y)、可燃液体储存柜(简称K)、腐蚀性液体储存柜(简称F)、毒害品储存柜(简称D)、压缩气体气瓶储存柜(简称Q),并规定了五种储存柜柜体的基本识别色及色样,见表1。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按下述方式进行标记,见图1。
易燃液体储存柜、可燃液体储存柜、腐蚀性液体储存柜及毒害品储存柜的最大容积不宜超过455L;压缩气体气瓶储存柜最大容积不宜超过220L。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柜体及各部件涂层色泽统一、厚薄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金属件无锈蚀,柜体焊缝均匀无毛。零部件的结合处应平整牢固。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启闭部件安装后应使用灵活。
易燃液体、可燃液体和易燃气体气瓶储存柜柜体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柜体两侧上下各设置通风孔。除压缩气体气瓶储存柜外,其他储存柜柜底应预留防泄漏的盛漏槽。柜体应装有静电接地装置并张贴静电接地标识,静电接地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
储存柜应设通风孔并张贴通风标识。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储存柜应在柜体两侧分别设置固定式带阻火功能的上下通风孔,其中阻火功能检测宜符合FM6050测试要求。盛漏槽深度至少51mm,且满足危险化学品外溢的要求。盛漏槽宜符合FM6050测试要求。
压缩气体气瓶柜设置要求
(1)易燃气体气瓶储存柜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有毒气体气瓶储存柜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2)气体浓度检测探头安装高度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检测比空气重的气体,探头安装在柜体下部;
b) 检测比空气轻的气体,探头安装在柜体上部;
(3)报警装置应具有声、光显示功能,应安装在工作人员易看到和听到的地方。
(4)毒性气体不应直接排到室外。如设置自动联锁强排风扇,排风管应与吸收处理装置连接。
(5)易燃气体气瓶储存柜应设置自动联锁强排风扇,排风管应接到室外,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接地。
(6)易燃气体气瓶储存柜采用的防爆型气体检(探)测器应取得防爆合格证。
(7)柜内应安装防止气瓶倾倒的固定装置,如固定导轨、固定链条等。
(8)柜体颜色应符合4.1的要求,并宜在柜体摆放位置标示黄色警示线。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柜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或柜组应独立设置,存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及产生火花的环境,周边1000mm范围内不应放置杂物;当多个存放性质相近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柜组成柜组时,相邻储存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m;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泄漏、渗漏时,应迅速处理,不应继续存放在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内。
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储存柜柜体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有效运行,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Ω,静电防护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不应与相应的相禁忌化学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见附录D;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分别符合 GB/T16483、GB/T17519和GB15258的要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应在危险化学品储存柜使用场所上墙或悬挂。
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好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存放场所应按GB 50140规定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剧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应符合GA1002 的要求,实行“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应符合GA1511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管理制度要求
(1)使用单位应制定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编制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单位应编制符合 GB/T 29639 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现场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卡。使用单位应每半年至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并做好演练记录。
(3)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管理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经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管理人员应正确选用和佩戴符合GB/T 11651、GB/T 29510 等标准规定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五、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安全检查及维修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检查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柜体外观完好整洁,无锈蚀;
b) 防静电接地装置牢固、无锈蚀,标识清晰完整;
c) 通风口完好畅通,标识清晰完整;
d) 物品摆放整齐,包装无破损、渗漏;
e) 气体浓度检测探头准确度标定;
f) 盛漏槽无破损、渗漏。
维修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时,应清理出柜内危险化学品后再进行作业,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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