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礼仪注意什么_丧事礼仪与禁忌
丧事礼仪注意什么_丧事礼仪与禁忌
虽然生老病死,是我们自然生命的常态。但我们还是需要懂一些关于丧事的礼仪和禁忌。以下是爱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丧事礼仪注意什么,供大家阅读!
丧事礼仪与禁忌
(一)死亡和殡葬
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生生死死是人类社会新陈代谢、一代代衍生发展的自然规律。人类每天在迎接新生命诞生的同时不得不面临另一些生命消失的悲哀。如果说一个人的生是偶然的话,那么,死却是一种必然。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死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 死亡是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虽然促成死亡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自然死亡:因生理的衰老而发生的生理死亡。
病理死亡:因各种疾病不治造成的死亡。
意外死亡:因受机械、化学、交通事故、天灾、战争等外来因素的伤害造 成的死亡。
推定死亡:因公民长期失踪并超过法定期限,由法院依法确定的死亡。
死亡过程虽然在理论上可分为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两个阶段,但最终都是以整个机体的生理功能停止并陷于不能恢复的状态才谓之死亡。
人一旦不幸死亡,活着的人就应对死者履行"殡"和"葬"的义务。殡和葬是两个不同的过程:所谓"殡"是指悼念逝者的礼仪活动;所谓"葬"则是指人们对遗体或骨灰所采取的掩埋方式。殡和葬共同完成了丧事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此,殡葬是生者对于逝者的一种悼念方式和处理程序。
(二)殡葬的一般程序
丧家操办丧事会涉及到一些比较程式化的具体事项,也就是说,要办好丧事并非容易。不少家庭由于事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一旦事情发生了,往往会手忙脚乱,无所适从,结果使伤心事留下了遗憾。
丧事礼仪知识-火葬
(一)送葬
开完追悼会,遗体将由亲属护送去火葬场。过去送葬时,丧家要哭着追出很远的路程意在挽留他。现在城市里已看不见这种送葬场面,但仍有亲属护送灵柩到火葬场,送最后一程。
由于火化场和殡仪馆是分开的,路程又较远,比如在上海龙华殡仪馆和宝兴殡仪馆开完追悼会后是将遗体送往益善殡仪馆进行火化,因此,丧家可以按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跟车或委托送葬。
1、 家属跟车 家属跟车是指丧家随灵车一同前往火化场,送逝者最后一程。如果家属人少,可以随灵车前往;如果家属人多就需要另外租车前往,租的车一般跟在灵车的后面。
2、 委托送葬 如果丧家不去火化场送葬,追悼会后就由殡仪馆代为送葬,灵车直接开往火化场。
(二)告别式
告别式是丧家和亲朋好友向死者作最后道别的一种仪式。这种告别仪式往往有多种形式,一般由逝者生前所立遗嘱或丧家自己决定。
1、直接告别 有些逝者生前立下死后丧事简办,不开追悼会,也不受花篮、花圈的遗嘱,只需极少数直系亲属或生前挚友道别就可以了。至此,家属和挚友到殡仪馆的告别厅瞻仰遗容,向逝者行礼告别。殡仪馆及火葬场内现都设有告别厅,专为这部分丧家提供服务,可举行简短的仪式。
2.送葬告别 开完追悼会后,由家属随灵车到火葬场,在遗体火葬之前,举行简短的告别仪式,讲一些让死者安息的话,再看亲人最后一眼,鞠躬行礼送走亲人。
(三)火化
告别仪式结束后,遗体将被火化。为了文明、卫生火化,遗体都装入一次性的包装盒(袋)中。包装盒(袋)随遗体一同火化。用于火化遗体的炉子按科技含量高低,分为普通炉和绿色火化炉。
1、 普通火化炉火化 由输送带将遗体送进炉体,火化后人工将骨灰勾出,丧家可以戴上一次性的卫生手套,用特制的筷子为亲人纳骨。上海地区一般的遗体火化费为180元一具。
2、绿色火化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一代高科技的火化炉已经研制投产。
上海宝龙火化机械研究所研制开发的新型绿色环保火化炉(上海益善殡仪馆装有二台绿色火化炉),已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新型绿色环保火化炉采用二次燃烧,利用燃烧技术配以其他辅助措施来达到消烟、除臭、除噪声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了火化系统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还具有台车告别、进炉、冷却、收纳灵骨全自动的功能。新型绿色环保火化炉通过上海市科委的新产品鉴定。该火化系统集人文科学、现代燃烧技术、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管理于一体。
选用绿色火化炉火化遗体时,丧家入告别室与遗体告别,然后目送遗体进炉膛,同时还可以通过炉膛内的摄像头在电脑屏幕上观炉火化。绿色环保火化炉满足了丧家的特殊需求,很受丧家的欢迎。
(四)拾骨
遗体火化后,将骨灰盛入灰袋中,整个过程叫拾骨。拾骨多由殡仪馆工作人员来完成,家属若有自己拣灰的要求,殡仪馆可以提供方便,在专门的纳骨室内完成。纳骨的过程是骨灰出炉后,家属戴上口罩和一次性卫生手套,用特制的筷子夹起骨灰放进袋子里。上海益善殡仪馆开设了这项业务,很受丧家的欢迎。
(五)领灰
领灰是指遗体火化后,家属到指定地点领取骨灰。正常情况下,火化三天之后领取骨灰。家中有特殊情况想早些领取骨灰的 ,也可以要求当天领灰或隔天领灰,但须在业务洽谈时预约,便于殡仪馆提前安排。
(六)短期寄存
极大多数丧家不把骨灰盒直接带回家中,而是放在殡仪馆骨灰寄存室内,待买好墓地后再从寄存室取出落葬。骨灰寄存不超过三年,就是短期寄存。
殡仪馆内有短期骨灰寄存室。丧家在洽谈丧事时要事先定好格位,待遗体火化后,殡仪馆会直接将骨灰盒放入事先选定的格位。另外还有专门的骨灰寄存场所,如上海市颛桥寝园,是一家主营骨灰寄存的陵园,有各种期限的寄存方式。现在许多公墓内都有骨灰寄存室。如果丧家已在公墓选好墓地,也可在该公墓的寄存室内存放骨灰,到落葬时再取出,十分方便。丧家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
传统文化丧事知识
“先考”还是“显考” 成语有“如丧考妣”,就是说如同死了父母一样令人伤痛。从这里来看“考、妣”指父母,似乎没有亡故这重意思。那么“考、妣”何以与父母相关?据《考工记》解释:“考,成也;妣,媲也。”具体说就是父亲完成了自己的功业,把儿女养育成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安心了。母亲相夫教子,以德仪影响和教育子女,对家庭亦有很大的贡献,其德仪与父亲的功业是可以媲美的。用这两个字指称父母体现着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经济特点。这一模式同时规定了父、母在家庭中的责任与义务。在考、妣之前加一“先”字,意为父母已亡,“先”是“亡”的讳称,“先”又是敬词,与考妣合用就是对已故父母的敬称。
中国古代有谥法制度,古人在人死之后常用一个字来评定人的一生,也就是盖棺论定,其起源至少应在三代的夏以前。桀、纣因其暴虐而被谥桀、纣;子贡问孔文子何以谓文,孔子回答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谓之文。”这就是卫国的孔圉被谥以“文”的原因。谥法的精神是公正,其善恶评定不让帝王,不避将相。但一般的老百姓是无资格受谥的。父母对于子女都是有功的,都是应该肯定的。于是大家都用“考妣”称已故父母,“考妣”也就成了普通老百姓的通谥。“考妣”由原来的指称父母,转而指称已故父母,其词使用范围的转移始于何时已无从考据了。
有时在乡间的墓碑上,可以看到很多“显考”、“显妣”的刻文。“显”取其德行昭著,声名远播之意。古人讲三不朽:“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普通父母与国家谈不上立功,一般也没有什么著述,立言就更谈不上。于是大家从“德”上做文章。“显考”、“ 显妣”就是说已故父、母德行显著,令名远播。这溢美的颂词,我总疑心其始现在功利唯上的现代。 “考、妣”作为通谥,从家庭的角度肯定了父母的一生,更重要得是,这一通谥还责成已为父母,或将为父母的子女,如何来尽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将“先考”、“先妣”改为“显考”、“显妣”,模糊了“考妣”的文化内涵,丧失了其礼教精神,一字之差,相去甚远。孔子当年曾叹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有些东西我看还是不改的好。
孺人
孺人,古时称大夫的妻子,明清时为七品官的母亲或妻子的封号。也用对妇人的尊称 迎接了孺人唐氏一同到任。——《喻世明言》。 孺人也指妇人,小娘叫对你说,明日老太太同孺人们下园来看花。——《梼杌闲评——明珠缘》
孺人,妇女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赠通直郎以上至承议郎之妻。元命妇中无此封号。明用以封赠七品、清用以封赠九至七品官之妻。武职八旗八品以下、绿旗营七品以下妻无封。后改绿旗营正七品妻亦封孺人。如封赠官之母或祖母,则称太孺人。乾隆五十年(1785),规定八品官以下不得赠封祖母。
对一品至五品的官员称诰,六品至九品称勅。一般都用“锡之诰命”“锡之勅命”诰和勅用不同的玺印。一品是夫人,二品也是夫人,三品是淑人,四品是恭人,五品是宜人,六品是安人,七品是孺人,八品是八品孺人,九品是九品孺人。要是因为子孙的功绩而封夫人的,要前面加太字。在古代,“夫人”有时也是对妇女的一种敬称。无论官职大小通称妻为"孺人"的情形不多。
五服之制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
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斩衰(摧);齐衰(资崔);大功,亦称“大红”; 小功,亦称“上红”; 缌(思)麻。
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血缘关系中五服的计算方法:由于古代一夫一妻,有时有妾,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荣国府贾政与宁国府的贾敬;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现代实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亲离婚、丧偶后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间的区别通常消失,因此计算起来会令人困惑,错以为五服就是五代,实际上五服只四代。从祖父开始向上,不再分别妻妾的子女。
另外,对于长辈及晚辈的称呼实际上也是有相应的说法的。
由自己开始,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由自己往下,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un)孙,晜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耳孙。
丧葬
老人逝世,俗说“归家”、“过身”、“过背”、“老掉”。入殓,俗说“入棺”、“收殓”。安葬,俗说“过山”、“出葬”。办丧事,俗说“做白喜事”或做“丧事”。入殓、出殡、安葬(俗称“落事”)都要请堪舆(俗称“地理风水先生”)择“吉日、吉时”和安葬的“风水宝地”。
入殓:事前孝子孝孙(男丁)穿孝服由吹鼓乐师导引到平时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丢几个铜钱或镍币到井里或塘里,俗称“买水”。将买回的水为死者洗澡,俗称“抹三下”。在县城,买水之前,由吹鼓乐师导引殡葬人员抬着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称“游材”。入殓后到出殡前灵堂要点长明灯,棺材头部还要加一盏油灯,俗称“点脑头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厅堂数月至数年,俗称“存枋”。穷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择日即葬。
出殡:满堂皆白,事前要祭奠,俗称“烧香”,先儿孙后亲朋按辈分大小依次烧香磕头。祭奠后,儿孙及儿媳孙媳等要跪在棺材前一餐饭,俗称“食材(财)饭”。食材饭时,要请一至二位“命好福好”的人主持斟酒盛饭,酒斟二巡,饭盛二次量少。随意食菜,每碗吃一点。主持人要说些吉利话。出殡时,孝子孝孙要加穿粗麻-衣、草鞋、系草绳,持孝杖棍。送葬队伍,由持引魂竹的引路,此人负责丢引路纸。接着是持旌旗的、抱灵牌的、乐队、祭轴、花圈、送葬的亲朋、灵柩、子孙。行至村外交通道口处(城市、集镇走出街口)“谢孝”,由孝子孝妇等跪向送葬的亲朋叩首。谢孝后,孝子才孙扶柩至坟前,把草鞋、孝棍、花圈等丢在坟地上,即参加筑坟。坟筑好后,有喝彩、撒粮米习俗。
出殡的当天晚上请道士念经一至七天,超度亡灵,俗说“做归山灯”。第二天,孝女、孝妇等穿孝服,首次上坟,俗说“拦山神”、“扌罗两朝”。
办丧事:对内亲要派专人报丧。亲朋好友要先送礼,再参加吊祭、送葬、吃饭。丧饭两
餐(正餐),一荤一素,入殓时食素,俗说“归棺饭”、“斋饭”;出殡时食荤,俗说“出葬饭”。 旧时安葬后,有的孝子还会昼夜在灵堂或坟前守护一段时间,俗说“守孝”。
披麻戴孝
披麻戴孝涉及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丧服制度。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确立了五服制度,根据血缘亲疏远近的不同规定了五种不同的丧服,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其服丧期限的长短、丧服质地的粗细及其制作均有不同。按规定,血缘关系越亲、服制越重;血缘关系越疏、服制越轻。在丧葬上,中国人忌穿华丽衣服,家庭成员会披麻戴孝,称为「上孝」。孝服的颜色是白、黑、蓝和绿。儿子、媳妇、女儿的关系最亲密,要穿棉制的白色衣裤。戴孝则是在衣袖上端戴上孝布,如果死者是男性,则戴在左袖,女的则在右袖。
守灵
是一种民间的习俗,守在灵床,灵柩或灵位旁。守灵也称为守夜。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 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它是活着的人对去世的亲人的一种纪念。
古时候因为活着的人认为,他的亲人虽然死了,但是灵魂还留在人间,没有去阴间(阴间,就是我们中国的天堂,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那里。灵魂也很留恋他那些活着的亲人哪,它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阴间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它会在去阴间之前,回到原来的家里看一看。活着的人害怕灵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会点一盏灯,放在去世的人的尸体旁边(接下来解释古代的人会把去世的亲人的尸体放在家里的客厅里,而不是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有古代人点油灯,而不是电灯的问题)。活着的人害怕灯熄灭了,而使去世的亲人找不到家,于是他们就彻夜坐在停放尸体的房间,保证那盏指路灯是一直燃烧的。
故曰“守灵”
人死后,遗体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谓“停灵”。入夜,则由家属守护在旁,以尽孝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沈从文《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
守灵基本上以三天为限,有在住宅内的灵棚、灵堂内守灵的,也有在殡仪馆内租礼厅守夜的。在郊县现在还有"搁三朝"之举。《礼记·问丧》中有"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决断,以三日为之礼制也"。所以守灵三夜,并不完全出于迷信,而是三天的时间,准备工作都全了,远方的亲戚、朋友也能赶到,足以尽人情。
另解:古时候,达官贵人死后会有不少的陪葬物,其中会有活物,比如,陪葬的人、公鸡等。在他们陪葬前会请一些法师禁锢他们的灵魂,使他们永久地守护主人。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终止于清代康熙年间的,当然后代的人都越来越懂得尊敬生命了。
做七
从死者卒日算起,丧家每隔七天就要举行一次烧纸祭奠,共有7次,俗谓“做七”也叫“烧七”。一般是“三七”。
头七,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该于魂魄回来前,给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必须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著也应该要躲入被窝;如果让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
“五七”比较重要,亲朋也要送来些纸、烛。此中还有一个“回煞”(又名“回殃”)仪式。旧俗以为人死后其魂魄犹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阴魂要回家一次,具体时间由道士推算。届时,丧家把香烛酒食摆好,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检验死者回来的足迹。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贴纸钱一张,立在门口台阶上或插于死者落气之屋的房檐下,据说阴魂见此就会进屋。用土罐装一煮熟了的鸡蛋置于房屋角,以此贿赂殃神(俗称鸡脚神),让死者鬼魂在家里多待一会儿。这时,一家老少躲得远远的,待规定的时间过去之后,先将一串爆竹丢进屋内,爆完才可以进家。满百日和周年时,还要烧纸祭奠。在人死后的半年或一年时,再给死者做一次道场。
“烧七”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民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据说死者从去世之后,在49天内,每隔七天阎王要审问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称“过七灾”。在烧七时,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表示家有重孝。头七在家设灵牌,焚香明烛,供献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坟地化纸钱。一般以一、三、五等单七祭札较隆重,亲友皆至,孝子要哭灵;二、四、六等双七,亲友不来。孝子只烧纸、不哭灵,称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这两个“七”日,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场。“末七”又称“尽七”,丧家大都要诵经礼忏,亲友也要送冥币、香、纸、大蜡、金银斗等祭奠。“烧七”若与夏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谓之“冲七”或“犯七”,认为亡魂“逢七有灾,冲七有难”。在关中的耀县和陕南的丹凤县,除认为“冲七”是忌期外,还以“烧七”与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云:“逢七逢八,铜锤铁钗;烧七烧九,阎王请吃酒”。认为烧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阎王要拷打亡魂,遇到这种情况,要提前或推迟一天祭奠。关中一些农村。遇到“冲七”时,孝子要给死者坟顶插纸伞,意在协助亡魂躲避灾难。陕北的延长县,在“冲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纸旗,由子女、儿媳从家门口沿途插到坟前,将亡灵请回家中祭奠,以避过灾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据说亡魂如果来不及回家,可藏于白旗下躲难。
出煞:各地农村还有一种极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习。“出煞”又称“回煞”,据说人死后阴魂还留在家里,“出煞”就是阎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内的某个时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阴曹地府;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时辰回家辞灶。“出煞”的日期和时辰,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时间算定。此俗建国后已摒弃。
守七:民间有“守七”的习俗,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其家属每隔7日要设祭1次,直到49天,第七个七日,俗称 “断七”
“断七”为止。其中以“头七”和“六七”(或“五七”)最为隆重。“头七”晚上祭祀死者,至亲好友厮守通宵,午夜吃“头七馄饨”,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骂,据说骂得越凶,财发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会察觉近旁人家“烧头七”的隐秘而噤若寒蝉。此俗民间尚存。在死者第五个或第六个七日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儿,于“六七”的前一天晚,置办三牲、果品前来祭祀,人称“烧六七羹饭”。这祭桌一直设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断七”以后,丧礼才告结束。
祖宗十八代
解释:祖宗十八代,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序依次为:父母,祖,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
下序依次为:子,孙,曾孙,玄孙,来孙,晜(kūn)孙,仍孙,云孙,耳孙。
称谓从小至大:耳、云、仍、晜、来、玄、曾、孙、子、(自己)、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
六亲
六亲历代说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几种:
1、指父子、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从曾祖兄弟、同族兄弟。
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 3、指父、母、兄、弟、妻子、子女。
4、指父子、兄弟、夫妇。
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
六亲应该还指 天地君亲师友,自古弑父者。兄弟相残者甚多。六亲不认的话也不是特别的无情。但是无情起来,天地君王亲戚老师挚友全都不认呢那就是真正可以形容一个人绝情
轮回
轮回又称流转、轮转、生死轮回,意思是众生死了又生,生了又死,生死不已,像车轮一样转动不停,循环不已。
道教教旨,人死后为鬼,生前的修行道行仍然累计延续,所以死后成鬼后,仍然可以继续修真,成为鬼仙。也可以选择投胎。
佛教讲究轮回之说,人死后,会进入来生即轮回。依平生所作善恶,会有六个可能的去处。造恶堕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行善去三善道:天、人、阿修罗。
轮回是佛教的基本理论,认为人永远处于生死循环状态,循环的线路有六条,在哪条道上循环取决于活着时所做的善事和恶事。 例如,做了恶事,死后下地狱受刑,刑满后投胎变动物,动物死后的循环,再取决于它活着时作的"业"。所谓轮回,实际上是上下浮沉的生死流转,并不真的像轮子一般地机械循环。轮回的范围共有六大种类,佛教称为六道,那就是(由上而下):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恶鬼道、地狱道,这都是由于五戒十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及十恶五逆(十善的反面是十恶,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坏和合的僧团、出佛陀的身血,称为五逆)而有的类别,五戒十善分为上中下三品,感生天、人、阿修罗三道,十恶五逆分为下中上三品,感生地狱、饿鬼、畜生三道。作善业,生于上三道,作恶业,生于下三道。
因果报应
佛教《三世因果经》主要讲:一是人的命是自己造就的;二是怎样为自己造一个好命;三是行善积德与行凶作恶干坏事的因果循环报应规律。
古代阴阳学和佛教都有的名词。中国古代阴阳学认为因果报应[1] 可以中断。唐代以后阴阳学从中国消失现存的《大唐阴阳书》有记载:因果报应是可以中断的,因果报应中断分为2种,一种是人为意识中断,一种是通过结印中断。古代常说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出自《大唐阴阳书》里面关于人为意识中断因果报应的描述。而对于结印阵中断因果报应是在特殊情况才可以中断,中断需要相应的代价,一般是有阴阳师操作在紫冰银结印符正反面雕刻赉渫阵和澞塬阵,之后在按照生日在结印册上结印:农历3到5月出生需添加“木灵御币,故实除蝗,扶桑伞幡”3个结印。农历6到8月出生需添加“竹雀,五音分金,赑屃”3个结印。农历9到11月出生需添加“青竹丹枫,集古兵要,五音分金”3个
结印。农历12月出生需添加“菊葵,木灵御币,百目静”3个结印。这样操作古代人认为可以中断因果报应。
《涅盘经》讲:"业有三报,一现报,现作善恶之报,现受苦乐之报;二生报,或前生作业今生报,或今生作业来生报;三速报,眼前作业,目下受报"。我们明白了业有三报的道理,不仅知道干坏事作恶之人,终有报应,而且能真正做到多行善积德,不干坏事的而终得福报的结果。
因缘
缘分到的时候,“因”、“缘”能和合,能生“果”。大因缘生大果,小因缘生小果。
“因”与身心联系,有两层意思,一层指与某个果联系的部分“渴爱”,另一层指与某个果联系的部分“知识”;“缘”与身外之物联系,指与某个果联系的部分身外之物。心物感应触动产生“因”。佛教很注重意会神通,喜欢用“意象”或者“画面”进行直接思维,佛教佛像的两个眼睛总是大而有神,佛像眉心的红点是佛教徒的第三只眼,用来时刻提醒佛教徒思维时应该习惯在半空中生成“海市蜃楼”一样的景象。大概有以下思维活动,心内之“因”与外物之“缘”在“海市蜃楼”里进行比对,十分相似的,必定有结果,七八分相似的,有七八分把握有结果,找不到能和合的因缘,没有结果。
其次,佛教认为“因缘”都是“空”,有三层意思:
1、虽然“因”与“身”联系,“缘”与“身外之物”联系,但人不可能认识真正的“身”和“身外之物”,所以一切认识、一切知识究竟是空,此是一空。
2、思维过程中“因”、“缘”都只是精神现象,此是二空。
3、思维时,因缘在虚空中会合,许多形象在虚空中出现、组合、消失……,此是三空。 所以因缘既能生果,又究竟是空,佛教从自身利益出发喜欢说囫囵语。
“画一个房子,你住在那里面,化一颗种子 ,种在你的花园”这两句话深得佛教”因缘“二字的精髓,画面感很强,意思表达得很清楚,值得仔细揣摩、玩味。比如:房子说明了这个”缘“范围大小,人是这个”缘“内最活跃最重要因素,种子代指”因“等等。
佛教讲“因缘”,儒道讲“情景”。
因缘“是佛教的专利,儒道文化在说明相同问题时不用这两个字,而是沿用《易经》上已有的”情景“二字。不过”儒释道“经典全部加起来其实也没有多少,历史知名文化人物一般都精通”儒释道“经典。
情:情与先天秉性有关,与后天学力有关,与伪相反。《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在外十九年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后汉书·耿国传》:“夷狄情伪难知,不可许。”宋·陈亮《丙午秋答朱元晦秘书书》:“天下之情伪,岂一人之智虑所能尽防哉!”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三》:“儒家释家,情伪日增,门径各别,可勿与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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