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调任公务员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意思(事业编调任公务员的新规定)
导语:事业编调任公务员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据此规定,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以调任至行政机关担任相应职务或者职级。
一、《规定》中的调任条件结合实际细化为:
1.任职条件。担任管理岗8级及以上满2年,专业技术人员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2年。
2.学历要求。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所有学历必须能够认证。
3.年龄限制。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县处级及相当层次职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厅局级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编制规定。行政机关必须有空缺编制。
5.职数规定。行政机关必须有空缺的领导职务或者职级职数。
6.领导意见。行政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同意,且愿意向前推动调任工作,这是调任最关键的环节。
二、调任程序结合实际概括为:
1.动议调任。行政机关根据空缺岗位和职数,动议调任,并确定调任职位和条件。
2.提出人选。结合行政机关空缺岗位情况,提出拟调任人员的初步人选和具体情况。
3.征求调出单位意见。与调出单位沟通征求拟调意见,征得调出单位同意。
4.组织考察。拟调任机关成立考察组,对拟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核实,到调出单位组织座谈了解,确定考察意见。
5.集体讨论决定。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调任对象。
6.调任公示。按照要求张贴调任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报批或者备案。向组织部门报备审批。
8.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党组下达任职文件,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行政机关人事部门办理入编、工资、公务员登记手续。
体制内从企业和事业单位调任行政机关,称之为逆向流动,主要是因为要占据行政编制,对应的行政编制经费预算,所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特别是科级干部调任,没有机关主要领导点头或者上级部门大领导助力,一般很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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