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21社工师法规与政策考点: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考点梳理
一、乡镇卫生院的设置与功能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至第十三条对乡镇卫生院的设置与功能的规定如下:
1.设置
(1)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2)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上报至卫健委。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2.功能
(1)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2)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文件中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未更新。目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十二项内容: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②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⑤孕产妇健康管理;⑥老年人健康管理:⑦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0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0中医药健康管理:0传染病和定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3)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4)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5)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条件地区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二、乡村医生
(一)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对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相关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规定如下:
1.乡村医生的职责
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1 2 3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原创】2021社工师法规与政策考点: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内容介绍后,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长按可复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