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谁说常识没规律?巧记口诀,趣学行测常识判断
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在整张试卷中分值占比较小,但由于其所涉知识范围较广,背诵压力较大,对同学们来说,难免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之感。但其实背诵也要讲方法,常识的很多知识点并不会单纯以原文挖空形式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背诵是需要的,但不必追求一字不差,完全可以通过理解加口诀的方式进行,既能增加复习过程的趣味性,也能适当减轻大家的记忆负担。接下来教育简单总结一些常识口诀,仅供大家参考。
一、法理学口诀
法的规范作用:
(1)教育尹志平(教即教育作用、育谐音预即预测作用、尹谐音引即指引作用、志谐音制即强制作用、平谐音评即评价作用,联想:神雕侠侣尹志平)。
(2)指自评他教多数、预测相互制违法(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指引本人的行为、评价他人的行为、教育一般人即大多数的行为、预测相互间的行为、强制违法犯罪行为)
二、宪法学口诀
1.宪法的基本原则:人人法力(人即人民主权原则、人即基本人权原则、法即法治原则、力即权力制约原则,联想:人人都拥有法力)
2.我国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乡找省、省建特设找人大,其他全找国务院(省级政府决定乡的建制和划分、全国人大决定省的建制和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其他的包括省的划分市的建制与划分县的建制与划分均由国务院决定)
三、刑法口诀
1.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负刑事责任的八种行为:烧杀淫掠,商贩爆头(烧:放火罪;杀:故意杀人罪;淫:强奸罪;掠:抢劫罪;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贩卖毒品罪;爆:爆炸罪;头:投放危险物质罪;联想:坏人不仅无条件作恶烧杀淫掠,还特别讨厌小商贩将其一枪爆头)
2.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其实像县官(其谐音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实谐音时,时间条件:必须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像谐音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县谐音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官谐音观一主观条件:必须具有防卫意识)
3.紧急避险成立要件:其实像县县官(其谐音起,起因条件:必须有需要避免的现实危险存在;时,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像谐音象,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县谐音限,限制条件:只能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县谐音限,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官谐音观,主观条件:行为人有正当的避险意识)
以上仅为常识部分口诀的简单介绍,大家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多多借鉴多多总结,正确利用,高效备考!
试题练习
(多选)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D.15周岁的丁使用猥亵妇女阿花
【答案】ABC。解析:题目关键词“15岁”,回想口诀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负刑事责任的八种行为:烧杀淫掠,商贩爆头;选项A中,“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甲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选项B中,“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选项C中,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此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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