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实施!苏州立法保护大运河
导语:下月起实施!苏州立法保护大运河苏州市大运河 遗产保护区
一部运河史,半部中华文明史
自2014年大运河申遗成功后
苏州便不断打磨经验、探索模式
全力打造
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一段”
让古老运河焕发新生机!
今天,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
《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四十二条,设总则、规划和保护、传承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条例》在以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的同时,还明确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生态保护、航运管理、文化产业、大运河代表性景点景区建设等内容。同时,推进“数字大运河建设”也是此次立法中的一个亮点。
高标准保护好大运河文化遗产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点是大运河文化遗产。苏州大运河文化遗产包括五项:
第一、二项是世界文化遗产河道和世界文化遗产点;
第三项是第一、二项以外的大运河水工遗存、附属遗存、相关物质遗产和历史文化街区;
第四项是昆曲、古琴艺术、端午习俗、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缂丝织造技艺、宋锦织造技艺、碧螺春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五项是其他依法补充列入的大运河文化遗产。
摄影:王震杰
四大规划,健全完善保护规划体系
此次苏州市立法保护“大运河文化”重磅出击,在一部法规中规定组织编制4大规划:
● 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编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 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部门组织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 由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大运河文化带空间发展规划;
● 由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议事协调机构组织编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实施规划。
在落实文化遗产保护方面
结合苏州古城保护、地域文明探源等工作,今年将重点推进盘门城墙、全晋会馆、虎丘等保护修复,推动建设苏州考古博物馆、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等一批文博场馆。
盘门,摄影:高志欣
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设计图
在沿线规划利用方面
今年将以大运河觅渡桥至夹浦桥段为重点,系统优化沿线地块规划,做好产业用地布局调整,建设更多科技创新与现代服务业载体。
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面
将持续推动文化公园和苏州“运河十景”建设深度融合,重在做好文化挖掘呈现和运营水平提升。
前期,平望•四河汇集一期、浒墅关古镇一期、虎丘夜游等一批文旅项目,“吴门望亭”大运河文体馆、“枫桥夜泊”特色船舫等一批文化空间已建成开放。
平望·四河汇集,图源:好玩苏州
宝带桥-澹台湖公园已基本完成改造,将于五一期间对大家开放。
改造后的澹台湖公园
今年,还将开工建设浒墅关古镇核心区老街改造、横塘驿站(胥江小岛)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平望、石湖、平江路、望亭等功能片区。
在文旅融合发展方面
充分挖掘利用大运河苏州段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石路演艺中心运河剧场、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盛泽“丝绸水路”等标志性项目和载体,培育一条充满活力的大运河文化产业带。
在生态保护方面
强化大运河水质精准管理,持续推进大运河沿线污染源排查治理,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
大运河吴江段整治后风景宜人,两岸绿意葱茏。濮建明摄
明确相关行为处罚规定
《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第三十九条对“损坏、擅自移动或者拆除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标识、界桩,或者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标识”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明确由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摄影:陶老师
推进“数字大运河建设”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数字化建设,推进大运河文化基础数据产生、整合和数据库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遥感监测、数字孪生等技术,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并对建立大运河文化综合大数据平台、打造数字大运河系统、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和空间信息技术等作出了规定。
千百年来
大运河一直是我国南北交通的黄金水道
当前,苏州全力打造
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一段”
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
古韵与今风相互交融
一幅运河“双面绣”正缓缓展开!
来源: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