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导语:《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江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文明程度、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4月28日上午,《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省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场仪式在无锡举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高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局长陈曦,无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立军,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周爱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杨诚刚出席活动。全省13个设区市线上同步收看。
活动现场,无锡市与市物业、餐饮、快递、市政行业协会通过市容环卫责任公约签订,进一步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意识,把城市的公共空间作为大家共同的客厅,从依法纠正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变为主动拒绝、自觉防范。现场还为行政相对人代表赠送“法规宝典”,内含《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一图读懂法律法规》等,让行政相对单位更好更深入地学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形象。
活动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从实际出发,围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聚焦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上线了普法宣传竞答活动,通过生动有趣的答题形式来吸引市民和相关单位参与,同时现场设置咨询展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图册等形式,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政策宣贯,为群众解惑答疑。
据了解,《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至今已近20个年头,是江苏省城市管理领域运用最广泛、使用频次最高的地方性法规。1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条例。条例共八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市容环卫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老条例,无论是章节设置还是主要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和很多创新。修订后的条例必将为打造更整洁、更有序、更安全、更优美的市容环境,推动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周峰表示,“《条例》施行将为无锡的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下一步无锡城管工作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要大力宣传贯彻,积极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各方面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把《条例》的一些精神和内容实质贯彻到每一个社会单元;要体现无锡的特色,紧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中心工作重点,以争创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为抓手,大力开展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基础设施、市容秩序等各方面工作,把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要关注民生热点,通过城管进社区这一强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把群众投诉的一些相关的热点难题解决在萌芽期,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疑难问题,为老百姓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无锡市城管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精管善治”理念为指引,用“绣花”功夫持续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设施功能,提升容貌品质,保障城市运行,构建共治格局,谋划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让市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