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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条约的耻辱

导语:南京条约的耻辱南京条约细节

南京条约

我们知道,在清朝末年,我们国家饱受外国列强欺辱。一群褐发蓝眼的豺狼用坚船利炮打开了我们的国门,欺辱我们的同胞,还逼迫我们签订一条条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但是无论外国列强如何欺辱,当时的满清政府仍旧是无动于衷,该割地赔款就割地赔款,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不妨碍皇家就可以了。就是这样的满清政府,最后终于丧生在自己手里。这个所谓的天朝大国开始放下所谓的姿态。其中成为千古笑柄的莫过于《南京条约》一事了。

南京条约的耻辱

我们知道《南京条约》是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这项条约中使我们失去了2100万两白银,失去了美丽的香港岛,直到1997年才收回来。这样的丧权辱国的条约可以说是全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想我泱泱大国怎能由你们这群豺狼来支配。但是清政府同意了。即便是割地赔款也没什么,在他们的眼里我们国家是物产丰富,财宝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这点小钱,小地不算什么。但是很不能允许条约中的这条,那就是:条约中的第一条

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据说当时江苏布政使李星沅看到后十分生气说:“阅钞寄合同,令人气短。我朝金瓯无缺,忽有此蹉跌,至夷妇与大皇帝并书,千秋万世何以善后?”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怎么能拿天朝皇帝和一个英国女王比拟呢?这不是有辱天朝之威严吗?

这个时候的大清还是在注重自己所谓的面子。总觉得自己是高尚的,是顶尖的,是别人不可以比拟的。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那么牛,怎么会那么无能呢?事实证明,这样的封建社会即将被新社会取代,清朝已经成为历史。迎接我们的是一个繁荣富强的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