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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农管是服务于农,可是我们看到的都是什么,是这样的服务于农吗
导语:说农管是服务于农,可是我们看到的都是什么,是这样的服务于农吗
都说农村的农业执法局的成立,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农民,让农民在购买化肥,种子,农药的时候不太购买到假化肥,说到底他们是给农民来撑腰的,好让农民能更加的种好地,可是我们看到了什么,看到的都是一些不是服务于民,而是天高皇帝远的感觉,要说城市里面的城管执法,还有一些收敛,但是在农村农管执法,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了,毕竟农村人对于一些法律是不太清楚的。
我们先来看看农管执法的一些目录,大多是对于罚款的项目的。
第25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先是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扣押车辆,并且处罚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第122条 对未领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行活动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这会及时是自己养的如果有了并,自己也是不能再看了要找专门的人员了,私自来也是不可以了。
反正这些所谓的目录大队是对于老百姓的不利的。大多都是以处罚为主的并且针对的都是一些关于种地方面的事情,虽说这些都是好的事情,但是这样的严格的详细目录居然大多都是以一些罚款为主,金额还都是比较大。
以后自家的什么三轮车,农用车,都不让上路了,种地怎么办,难道还要大家使用板车人力来干活。
特别是,农管执法是面对一些老百姓,他们对于法律法规都不是特别的清楚,一旦农管居心不良那么农民连申冤的地方都没有。
并且《指导目录》全文共251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30项,行政强制事项21项,基本上都是对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是管理农民的一种方法,但这个比例合适吗?这么多的处罚事项真的合理吗?
真的是不给老百姓留一条活路吗?看来以后种地的人也是会越来越少了吗,这不是没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