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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下放197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

导语:东安下放197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东安下放197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公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8日讯(通讯员 邓建军 谢助民)“这次,县里直接下放行政执法权事项37项,委托下放行政执法权事项160项,为乡镇行政执法服务再加力,我们工作更有劲了!”近日,东安县芦洪市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

东安县印发《东安县2023年下沉乡镇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表》,再次赋予乡镇197项县级行政执法权限,持续为乡镇赋权增能,推动解决乡镇执法中的顽疾,加速推进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看得见管得着”“看得见管得好”转型。

今年以来,东安县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县级农业农村、水利、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行使。该县着力推行“三加强三确保”:加强对下放行政执法权、委托下放行政执法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下放事项各项细节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对接,加强对下放事项的监督管理,防止监管缺位;确保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落地落实,确保需要提交县级层面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收集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确保县直赋权部门与乡镇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规范、职责边界明晰、赋权事项移交工作严谨规范落地落实。

2022年,东安以放权赋能形式,向乡镇下放城市管理、农业林业等领域177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赋予70项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今年,该县下放的197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已全部下沉各乡镇,对接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