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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出台:立足厂城一体现状 解决建设中暴露的问题
导语:《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出台:立足厂城一体现状 解决建设中暴露的问题
《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封面新闻记者 冷宇 王祥龙
4月27日,四川省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发布会,会上通报《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正式出台,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勇军介绍,基于德阳立足厂城一体的现状,此次出台的《条例》只适用于市和区(市、县)城市规划区,农村地区未被纳入适用范围。
德阳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也是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同时,城市内涝问题凸显,当地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上苦下功夫。据了解,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德阳城区雨水调蓄规模达38.3万立方米,易涝点消除比例达40%。截至2022年底,德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37.22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总面积的38.76%,达到国家海绵城市建设阶段性目标。
基于前期海绵城市建设中陆续暴露的问题,紧扣地方实际,参考众多规范性文件,借鉴吸收了省内遂宁、泸州和省外太原、宿迁等城市的立法经验,《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应运而生。《条例》共六章二十八条,在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勇军介绍,与其他地区相比,德阳此次出台的相关条例,具有系统式引领、链条式管控、针对性施策三个特点,将力争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通各个环节,以源头上的利用、预防来取代事后的排洪、治理,形成可自调节的一体化城市水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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