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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梅姨”拐卖儿童案罪犯张维平、周容平被执行死刑

导语:涉“梅姨”拐卖儿童案罪犯张维平、周容平被执行死刑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对罪犯张维平、周容平执行死刑。

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周容平等人经密谋后,入户强行抢走一名幼儿,随后交给张维平贩卖;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张维平还单独拐卖儿童8名。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维平、周容平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第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张维平、周容平判处死刑的判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张维平是牵涉“梅姨”的拐卖儿童系列案主犯,曾先后三次因拐卖儿童被判刑,交待拐卖儿童共14人,其中经司法机关核实的案件11宗、被拐儿童11人。

15年前被张维平拐卖的孩子,大多是一两岁的男童。张维平通过“梅姨”介绍,将孩子拐卖到广东河源等地。2017年,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惠州、东莞等地警方,成立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专案组。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嫌犯落网后,广州中院、广东高院先后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维平、周容平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第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张维平、周容平判处死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