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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10家单位携手,为弱势群体“撑腰”

导语:睢县:10家单位携手,为弱势群体“撑腰”睢县企业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尚林杰 马力

工资被拖欠的务工人员,赡养费无法获得的老年人,财产被他人擅自处分的残疾人……当这些诉讼能力偏弱的群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行使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临困难时,怎么办?4月26日,河南省睢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家单位会签的商丘市首份《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答案。这份文件的签署,也标志着睢县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正式建立。

《意见》共22条,就民事支持起诉的范围、工作流程,各单位之间的线索移送、协作配合进行了规定。根据《意见》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并明确了5种可以民事支持起诉的情形。

《意见》提出,各协作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线索,通过线索双向移送、法律援助救助一体化等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更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意见》要求,各单位发挥各自职能,积极运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以“我管”促“都管”,汇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合力。

今年以来,睢县检察院共办理18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5件属于农民追索劳动报酬类,涉案数额40万元左右。现已办结16件,另外2件正在有序办理中,其中1件老年人要赡养费的案件正在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诉前调解。

“我们将进一步扩展案源类别,从工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全方位地做好支持起诉工作,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该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