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给单位带来247万元损失应全额赔偿?法院这样判

导语:给单位带来247万元损失应全额赔偿?法院这样判给单位带来247万元损失应全额赔偿?法院这样判决有效吗

" 打工人 " 耿某因个人过失给单位带来 247 万元损失,单位要求全额赔偿,是否要赔呢?4 月 27 日,在 " 五一 " 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南京溧水法院召开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耿某一案被作为典型案例。

据悉,耿某原系甲公司出纳,离职前的月工资为 3800 元,公司财务制度规定 " 出纳根据总经理签字的用款申请单复核金额后开具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单 "。2021 年,甲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某将一 QQ 群号发送给耿某,耿某添加后发现群内还有公司总经理 " 汤某 " 等人。入群后," 汤某 " 以支付货款为由指示耿某将 254 万元分两笔汇入指定账户,后发现 " 汤某 " 系他人假冒,耿某意识到被骗后,便在公司人员陪同下报警。公安立案侦查后,现已追回 7 万元,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耿某赔偿损失 247 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耿某作为财务人员应当知晓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遵照施行。尤其在当前电话、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公安部门加强防诈骗宣传力度的大环境下,耿某应当具备较之普通人更为敏感的风险意识。耿某在新建 QQ 群里接收到转账指令,在未核实对方身份及转账指令真实与否的情况下进行转账,缺乏基本的注意义务,也违反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重大过失,应当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范围应当与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工资收入水平等相适应,不能一概将用人单位的损失全部转嫁给劳动者,劳动者的赔偿数额应当以不影响其生存权为前提。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判令耿某赔偿甲公司损失 4 万元。

此外,现代快报记者从溧水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周荣强处获悉,与 2021 年度相比,本年度新受理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数量多、类型多,包括企业生产转型、企业搬迁、企业经营不善导致欠薪等。但调解数较少,其因是大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已倒闭或面临停产,企业负责人无法有效联系或不愿出面解决问题等情况。

为高质量、高效率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溧水法院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参与联合调处,诉前定纷止争。积极参与溧水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工作,联合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诉前协调作用,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

二是开展巡回审理,重视普法宣传。依托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持续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理活动,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更大范围接受监督;充分履行 " 网格法官 " 职责,借助招聘会、求职会等社会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讲,引导各方依法维权解纷。

三是强化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解决纠纷;针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结合预警机制,强化与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沟通,提前介入,加强调解力度;针对劳动者缠诉、乱诉等恶意诉讼现象,严格依法裁判,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

通讯员 张飞飞 现代快报 + 记者 孙苏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