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打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省域样板
导语:浙江创新打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省域样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公民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法治建设进程和社会治理成效。
2022年4月,浙江扛起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国唯一省域试点的光荣使命,不断深化“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快打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省域样板,着力推进体系构建、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举措创新等方面领题、破题、解题,为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主要做法
对准“服务大局”目标跑道。浙江充分认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对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和意义,坚持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放到“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更大场景中谋划。
制定“系统高效”行动纲要。在全国率先制定首个省级层面指导性文件《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明确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总纲领、宣言书和路线图。坚持“以评价促提升、以提升增实效”工作理念,运用系统思维、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一体推进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和基础保障三大工程。出台《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全省72家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具体任务,构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四梁八柱”,切实提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夯实“科学务实”理论根基。成立涵盖法律、政治、社会、心理等多学科专家组,从“法治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志、法治信念、法治行为”等五个方面厘清公民法治素养要素,定义公民法治素养内涵,形成科学解释,并积极推动全省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评体系和全省共同富裕标准体系,为精准提升、科学评价明确方向路径、夯实理论根基。
构建“全链闭环”评价体系。总结提炼公民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知、应会、应有的法律常识、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分层分类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研究设计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理论模型和测评工具,编制发布《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包含12条基准、100个基准点、1000余道基准题目),开发基准通识自学自测H5应用,构建“1-3-5-1”(1套评价体系,3个结果性指标,5个过程性维度,1个综合指数)公民法治素养全程评价体系,努力打造“需求收集、多元供给、效果评价、分析研判、反馈改进、质效提升”的工作闭环。全省各地多措并举,推广实施“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的精准普法模式。
创设“群众有感”观测载体。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和社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设立“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实现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社区)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全覆盖,新闻宣传、广告传媒、文娱影视、互联网等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广覆盖。省市县三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发挥了学法用法需求收集“主渠道”、法治素养评价“前沿哨”、普法效果观察“瞭望窗”、法治宣传教育“大平台”等作用,每年服务和观测对象超过1000万人次。
打造“多跨协同”数字应用。坚持以数字赋能公民法治素养试点先行,推动普法流程再造。建设“浙里普法”数字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普法跨部门、跨场景、多业务协同。
致力“人的现代化”全面发展。浙江省委将法治素养作为“高水平推进人的现代化,打造促进全体人民全面发展高地”的五个重要内容之一(道德素质、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治素养和数字素养)。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法示人、以法育人、以法塑人,将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素养提升紧密结合,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文明创建工程。
经验启示
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各领域,取决于多种外部条件和客观因素,是一个长期、渐进、持续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