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米案,大清灭亡的开始:当“潜规则”亮明时,说明问题很大了
导语:甘肃米案,大清灭亡的开始:当“潜规则”亮明时,说明问题很大了
清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发生的“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究竟是何事?是否真是一起56名赃官落马、牵连100多人的巨贪大案?其发生又是怎样的历史背景?
苏四十三起义引发大案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查获了一起地方官员以赈灾济民的名义上下勾结伪灾舞弊,折收监粮、肆意侵吞的大案,时称“甘肃冒赈案”。
此案牵连布政使及以下各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万余两,震动中国,连乾隆皇帝也惊呼,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这桩重大的冒赈案,发生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从发生起隐匿了7年,是循化厅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反清起义引发了这桩大案的败露。
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属甘肃河州管辖的循化厅(今青海省循化县)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率众起义,杀死领兵弹压的兰州知府杨士玑和河州协副将新柱,进逼兰州。兰州城只有800守兵,一经交战,便损兵300,甘肃官吏惊恐万状。
乾隆皇帝惟恐兰州不保,遂命尚书和珅为钦差赴甘,又命大学士阿桂督师,速调陕西、四川、新疆等地援军进剿。由于官军不能速胜,乾隆震怒,一气之下,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一时甘肃地方官员战战兢兢,不可终日。
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了摆脱困境,主动向乾隆皇帝上奏。奏折说:“臣历官甘肃三十余年,屡蒙皇上格外开恩,不次擢用,荐历藩司,任重才庸,涓埃未报……在用兵之际,需用浩繁,臣情愿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肃藩库,以资兵饷。”
王廷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王廷赞万万没想到,他的一道奏折,事与愿违,被精明的乾隆皇帝看出了破绽。乾隆责问:“王廷赞仅任甘肃藩司,何以家计充裕……其中情节总未能深悉。”
当即传谕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即将王廷赞因何家道充裕,是否即于‘捐监’一事有染指情弊,另有取巧之处,严密访查,据实复奏。”
清代的地方政权有省、道、府、县四级,总督管辖数省,巡抚管辖一省,布政使(藩司,主管行政财政)是督、抚的辅助官员。甘肃地瘠民贫、官场清苦,一省之布政使无论如何也捐不出4万两私银。
此时,已远调浙江升任巡抚的前甘肃布政使王亶望在办理浙江海塘工程期间,也主动捐献出私银50万两,引起了乾隆皇帝的深深的怀疑。于是,乾隆皇帝一面集重兵于兰州,镇压苏四十三起义;一面又在甘肃拉开了追查地方官员冒赈侵贫的内幕。
案件的具体情形是这样的:清代在甘肃曾实行过“捐监”。
所谓“捐监”,就是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学历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谷粮,遇到灾荒即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后来“捐监”一度停止。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仓储不足,可用“捐监”粮米赈贷灾民为由,说服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经勒尔谨奏请清廷获准。于乾隆三十九年又开始在甘肃各地开捐。
但这次开捐,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办法,让监生将应捐豆麦折为白银,改变“原令只收本色粮米”为“私收折色银两”。这样,粮米变成了白银,为王某及各级官吏中饱私囊提供了便利。
与此同时,王亶望调蒋全迪为兰州知府,专门办理“捐监”事务。蒋全迪完全按照王亶望的意图办事,将私收的白银借灾赈的名义任意开销,从中取利。
蒋全迪与王亶望商议,为各县预定灾情,按照各县报灾的轻重,定出收捐数额,由藩司衙门预定份数发单给各县,令各县照单开赈,这就是“冒赈”。又商议设立“坐省长随”办法,坐镇兰州,收受赃银。凡各县馈送王亶望充冒灾赈的银两,按照“坐省长随”的办法送进。
蒋全迪也乘机向各地勒索馈送。嗣后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后,虽然发现了监粮折银不符合“捐监”的规定,他也曾与总督商议,欲请停捐,但终究经不起利益的诱惑,非但不据实陈奏,反而又将私收折色一事,由各州县办事改为兰州知府总办,变本加厉,复蹈泥潭。
捐监粮:各级官员中饱私囊
甘肃各级官员利用“捐监”,几乎个个中饱私囊,而王亶望贪污最多。《清史稿》称:“乾隆季年,诸贪吏首王亶望”,“籍其家,得金银逾百万。”
各州县官员私收银两数目不等:皋兰知县蒋重熹侵赈银47400两;宁夏知县宋学淳侵赈银34560两;金县知县邱大英侵赈银20000两……
为了贪赃,道府官员也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对县级官吏贪污行为,有的直接参与分赃,有的收受贿赂,有的向省上报假情况包庇下属官员。狄道州知府郑陈善、后任兰州知府陆玮等均侵赈银2000两以上。
赃银入了各级官吏私囊,所谓监粮,已经有名无实。李侍尧奉旨清查各地监粮,发现甘肃正项仓库亏空了。甘肃正项仓库亏空粮米100万石。
李侍尧奉称,此“俱系历任州县侵亏。查甘肃积弊相仍,折捐冒赈,业已累千盈万,乃于仓库正项复取任意侵欺,甚至应放籽种口粮亦有侵冒。种种昧良舞弊,迥出意计之外”。甘肃地方官吏利用“捐监”,造成了如此恶果。
乾隆皇帝发了话,“甘肃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剥民,盈千累万,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案内各犯,俱属法无可贷。”王亶望、蒋全迪处斩刑,王廷赞处绞首,勒尔谨赐死;贪污数万两的巨犯斩首56人,免死发遣46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数十人。
这就是乾隆四十六年一群贪官污吏盘踞甘肃官场,姿意妄为,演出的清代吏治史上最大的集团贪污案。
离奇的案中案
比这场轰动大清甚至封建历史的“甘肃米案”更滑稽的是,当时负责调查此事的总负责人是和珅,后期负责抄家的是浙总督陈辉祖。
陈辉祖在抄家时,居然财迷心窍,盯上王亶望的家产,把王亶望家的一部分金银财宝私自运回自己家中,被人告发后也被赐予狱中自尽。
总负责人和珅更不用多说,这位查获大清第一大案的重臣,在十七年后也因同样的原因被查办,而且比当年的勒尔谨、王亶望、王廷赞更贪婪。
再读清朝的历史,不难发现甘肃米案发生后,大清的国运已经到头了,因为此时的大清帝国已经彻底烂到根了。
这种谎报灾情的低劣手段居然能够在七年当中没有被发现,其他地方有没有这种情况?假如没有的话,和珅后来的巨额财富从何而来。
连那些负责查办案情的人都想铤而走险从中大捞一笔,当时极其贫穷的甘肃都已塌方成这样,那些富饶的湖广、江浙又会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