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可通过这些方式获取地震预警信息,国庆后运行→
海南地震预警系统计划今年国庆后正式运行。项目试运行阶段,地震预警信息服务主要通过预警终端来发送,目前我省在各市县和相关学校布设了400个预警终端,相关单位可以通过该终端获取地震预警信息。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4月26日举行的《海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受项目建设规模的限制,我省地震预警系统的重点预警区域主要为琼北人口较密集地区。项目试运行阶段,相关单位可以通过布设的预警终端获取地震预警信息。”省地震局海南地震台台长、研究员胡久常表示,“近期,我们还计划在手机终端及广电、电信机顶盒开展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待正式运行后,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电视等方式及时获取地震预警信息。后期,我们将进一步拓展省内地震预警覆盖区域及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服务全省经济建设。”
胡久常说,地震预警和地震预报,两个词只有一字之差,地震预警却不等同于地震预报。
地震预报,是指在地震发生前,对未来地震发生的震级、时间和地点进行预测,并及时公布于众,让预测受灾区的人们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预警,是指在地震发生后,破坏性地震波到达前,利用地震监测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快速获取地震信息,并自动向可能遭受地震破坏或者影响的区域发出地震警报信息的行为。
“简单讲,地震预报属于‘震前’灾害预防范畴,目前科技水平尚需要持续探索。地震预警则属于‘震后’灾害应急范畴,技术上相对成熟,近年来发展比较迅速,取得了一定的减灾实效。”胡久常解释道。
那么,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主体是谁?发布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办法》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因此,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主体是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省地震局副局长汤筱麒说,同时,地震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地震发生时间、地震震中、地震波到达时间、预估地震烈度等内容。
《办法》还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应当依法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陈雪怡
值班主任:楚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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