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挣钱养家,妻公然红杏出墙,他愤而奸杀情敌家四女,小的仅半岁
杨某与小雪(化名)是一对夫妻,两人育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杨某让了女儿得到更好的成长教育,决定在花钱上不能亏待她。于是,杨某经过一再思考后,决定抛弃儿女情长挂念,出去打工。当时,他把漂亮的妻子留在家里照看女儿,不让女儿成为留守儿童。
杨某的确是个对家庭责任心很强的男子,他虽然一个人在外打工,风里来雨里去非常辛苦,但是从不乱花钱,也不出去吃喝玩乐,即便身上衣服烂了自己缝缝补补就继续穿,也啥不得买件新衣服。他把打工挣到钱都交给妻子小雪。目的只有一个——要让妻子和女儿生活的更好更幸福。
事实上,虽然让杨某出去打工漂泊异地,而妻子小雪却成了实实在在的留守妇女,只是小雪比较年轻留守妇女罢了。
由于年轻又漂亮的小雪独自带着女儿生活,难免会有孤独感,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时分,就会寂寞难耐,毕竟“人非草木皆有情”。
后来,妻子小雪的风言风语还是被杨某听到了,虽然夫妻二人相隔千里。而些流言蜚语是同杨某一起打工的老乡回老家返回时告诉他的——小雪和村里的一个男人经常在一起!
事实上,杨某认识这个人,他是同村的罗某。彼此年龄相差不大,从小一起玩大的伙伴。只是这个罗某是有家有室有孩子的人啊!
杨某就想,都是同村的非常熟悉了解的人在一起只要不做出格事也未尚不可,毕竟他在外,老婆一个弱女子在家,也有需要邻里帮忙的时候。杨某一时想不明白那位老乡为啥要说这样的话?
杨某相信妻子不会做对不起他的事,毕竟夫妻之间需要信任,所以也没把那位老乡的话当回事。但是,从此之后,杨某还是决定每周与妻子通个电话,尽量让夫妻感情保持新鲜度,他和妻子虽然身体相距很远,但感情一定要很近。
2009年元旦之后不久,杨某又一次给妻子打电话,只是这次接电话不是妻子,而是女儿。天真无邪、童言无忌的女儿给他说了几句想念的话后,接着杨某就试探性的问女儿家里除了妈妈还有谁?
不想,女儿脱口而出说家里有一位叔叔,这位叔叔经常给她钱花,对她非常好。女儿还告诉杨某妈妈经常和这位叔叔在一起,就像爸爸没有出去打工时和妈妈在一起一样。
杨某听了女儿一番话之后,心如刀绞,顿时血脉喷张,接着就坐卧不安起来,吃不下睡不着。于是,杨某决定立即回家。
2009年3月25日,杨某马不停蹄连夜赶回村子,当杨某到自己村庄时,已是深夜。杨某就悄无声息地往家的方向走,他怕惊扰周围邻居休息,也不愿意让更多村人看到自己回来。只是一个人悄悄地走进家门。
不想,房间里传来了非常热闹的声音,似乎是妻子小雪在与一个男人调情声。杨某当时就怒火中烧,拳头握的紧紧的,杨某想打人。原来,那名老乡说的没错,妻子早已红杏出墙了。
怒不可遏的杨某冲进房间,却发现妻子和罗某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幸福的玩耍呢。杨某上去就质问两人为啥这样。罗某一看到杨某突然而至,他自知理亏,灰溜溜地趁机会仓惶逃脱。
杨某就指着小雪鼻子再次质问为何这样对待他,他省吃俭用为了养家养老婆孩子,那么辛苦打工挣钱!
然而,让杨某意想不到的是,小雪竟然理直气壮地说罗某只是来帮忙换灯泡的,咱家里又没有一个男人,这些换灯泡修水管之类的事你又不能回家做,只有找人帮忙了。罗某换好灯泡后时间不早了,所以才留他过夜。
杨某十分恼火,留他过夜就是要做那事吗?他怎能相信妻子的鬼话,又怎能原谅妻子的不忠!
小雪看到杨某真的生气了,就承认和罗某早就有一腿的事实。小雪说杨某不在家,罗某帮她做地里农活,帮她做家里的重活,包括换灯泡修补房顶等这类活,久而久之,她和罗某产生了情感,终于在一次上山干活时有了肌肤之亲。
小雪公然出轨罗某的事,居然不觉得耻辱,也不道歉,反而主动提起要与杨某离婚。
杨某考虑到女儿不能在单亲家庭里成长,出于对家庭负责,他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决定原谅妻子,不离婚继续过日子。小雪也愿意和罗某不再往来。
受过情伤的杨某决定不再外出打工,而是在乡镇上谋一份职业,这样既能照顾家里,也能挣钱养家。
然而,让杨某意想不到的是,小雪并没有像她所保证的那样不再与罗某来往,而是继续你情我爱的没有和罗某断绝联系。只是比以前收敛了不少,毕竟杨某没有在外地。
只是后来,小雪与罗某的丑陋行为还是被杨某觉察到了。
杨某多次与小雪交谈,希望小雪不要继续在情感上玩火,毕竟女儿越来越大了,这样不仅影响她自己的名声,连女儿都觉得很丢人。
不料,小雪并没有把杨某的劝说当回事,反倒更加为所欲为起来,她公然与罗某一起,甚至一连几日夜不归宿。
2010年4月的一天,小雪又一次离家而去了,杨某一连找了好几个地方没有发现妻子。于是,晚上他带着棍子去罗某家找人。
当杨某到达罗某家时,他没有发现罗某,他认为罗某一定又和妻子一起在某处鬼混呢,杨某越想越气,越气就越想报复罗某。当杨某看到罗某的妻子和她三个女儿一起时,就决定解决掉她们四人,以雪心中之恨。
接着,杨某看到罗某的妻子拿出手机正要报警时,杨某抑制不住内心的怒火,举起手中的棍子狠狠敲打她的脑袋。
之后,杨某接连侵犯了罗某的妻子和她们的大女儿与二女儿,完事后,又把这三人残忍杀害。
杀红了眼的杨某拿起啤酒瓶子猛击罗某仅6个月大的小女儿,之后还侵犯了这个幼小的婴儿,造成婴儿当场死亡。
后来,警方在罗某妻子母女四人身上提取到体液,鉴定后确认为同一人的。经侦查后认定杨某就是犯罪嫌疑人,而后,警方将杨某缉拿归案。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最终,杨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以及奸淫幼女罪等罪,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