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从一品,提督仪仗若遇总督是否需要回避?
从一品的提督遇见从一品的总督是否要回避?提督如果改任文官品级是否会发生变化?
相信大多数读者对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不是那么清楚,御史借着这两个话题,与各位探讨清代官制中两个较为冷门的知识——文武回避、文武改职。
先来说文武回避
历朝历代除了开国阶段,大多实行“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清代虽是以武功骑射得国,但同样也改变不了这种惯有的思维。
文官地位高于武官大家都知道,然而在很多细节问题上,却少有人去研究。就如开篇提到的提督仪仗遇见总督仪仗是否要回避。
按照规定,品级低的官员遇见品级高的官员,必须要回避;在京一品大员遇见王、贝勒等,也需回避。这一点很好理解,封建专制时代等级森严,以小避大,以贱避贵是国家体制所在。
乾隆以前,同品级官员,不分文武、职务,并不需要回避。从一品提督若是正面遇见总督,按国家典章制度的规定,总督就不能要求提督回避。
制度固然如此,只是总督与提督的权重相差太大,总督按例可以节制、考核提督,实际上提督在顺治朝以后,就已经算不上是一方大员,或者说已经沦为督抚的附庸。故而,从一品提督见到总督,一般都会主动回避。
当然提督硬是要与总督抬杠也不是不行,这种情况只有在提督与总督不和时才会发生,提督公然对抗总督的事情在清代十分少见,不能视为常态。
从乾隆中期开始,制度层面发生了一些变化,朝廷规定了“同官回避”。这里所讲的“同官”是指文武级别相同的官,同一级别的文官不在这一范畴。
乾隆之所以要打破这种惯例,也是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的。乾隆朝正值大清国力鼎盛之时,文官的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乾隆认为同品级的武官与文官相比,地位差距十分悬殊,必须在礼制方面进行改革。
此后,凡是同品级的文武官被彻底拉开了距离,提督见到总督须回避,总兵官见到巡抚须回避。那么有人会问了,提督见了巡抚是否也要回避呢?答案是不需要,因为提督的品级比巡抚高一级,已超出规定之外。
“同官回避”制度出台以后,让武官颜面尽失,尤其是在中级官员身上反应的最为强烈。
道理很简单,提督之所以矮总督一头,是人家手里攥着前途命运,而副将、参将这些高级别的武官,却与布政使、按察使没有实质性的交集,职责权限之内,谁也不能指挥谁。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以后,国库拿不出银子,朝廷出台了一个新的方案,就是武官可以拿银子捐一个“免回避”,有了这个权利,遇见同品级的文官就无需回避。
再来说文武改职
文官改武官,或是武官改文官,在清代都不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因为文官多为科甲出身,武官多为行伍出身,在固有的思维模式下,这种身份的转变十分困难。
需要指出的是,文武改职与文武兼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如傅恒以大学士兼领侍卫内大臣、和珅以大学士兼九门提督都属于文武兼职,这种情况就很常见。只不过他们的身份仍是文官,享受的也是正一品大学士的待遇。
受重文轻武的思维影响,同品级的武官在很多待遇上都远不及文官。以品级而言,乾隆朝以前文官有九品十八级,而武官只有七品十三级(最低为正七品,不设从七品及以下官)。
以官员受降级处分而言,文官降一级要以“正从”计算,即正二品文官降一级,则为从二品;而武官降一级则是以“品”计算,即在原来的基础上直接降二级。
乾隆认为这样的制度不合理,所以从乾隆二十一年开始,将武职的品级也降级处分与文官划一。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清代最高统治者对武职向来不是那么重视。
以荣誉而言,文官也比武官高出一个身位,以佩戴朝珠为例,规定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则要四品以上;以荫子为例,文官四品以上,而武官则要三品以上。这一点,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生变化。
正因为文官享受的待遇远远超过武官,所以文官即便品级再低也不会对高品级的武官有兴趣,哪怕是给一个正七品的知县,也比正四品的都司要强不少。
不过文武改职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如朱衣客以道员改总兵,刘清以盐运使改总兵,杨遇春以提督改总督、刘铭传以提督改巡抚,等等。
文武改职是在偶然情况下才会发生的,或改职之人文武兼备,或当时情况特殊,且一般情况下,文职改武职级别上会提升一级或数级;而武官改文官,大多仅限提督这一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