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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骆倩雯

4月27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发布会。此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王志斌表示,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还有不小的压力,主要表现在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生态环境部联合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林草局、中国海警局等部门,从2017年开始,连续6年每年都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排查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对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保护,持续开展部门联合巡查和核实调研,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生态保护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对于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形成了依法严厉惩处和各界舆论谴责的社会氛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面积和重点问题面积实现“双下降”,重点问题的整改完成率明显提高;印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等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监管制度体系更完善了;实现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的常态化遥感监测,建设启用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提升了信息化水平。通过对保护地严格监管,栖息于此的野生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许多濒危动物野外种群有了明显的增长。

王志斌表示,2022年,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巩固监管成效、扩大监管范围,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纳入监管范围,用遥感监测发现问题,下发问题线索。二是升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完善台账管理功能,更好地服务于监管工作。

王志斌也坦言,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还有不小的压力,主要表现在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能力和监管任务还不匹配、有些地方保护和开发的矛盾还很突出、有些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到位。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法治保障,积极配合推动自然保护地立法,完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体系;巩固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成效,逐步实现对所有类型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和保护成效评估,紧盯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改革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