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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

导语:关于禁止在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

关于禁止在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

关于禁止在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为依法有效保护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该地区生物多样性, 保障珍稀物种栖息地不受威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公园保护条例》《黄河保护法》《三江源国家公园条列》《黄河青海流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现将禁止在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湿地公园开展旅游活动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禁止任何组织、团体、个人未经许可私自驾车带领游客进入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区开展旅游活动;二、因科研、教学实践、生态体验活动等需要进入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或冬格措纳湖湿地公园的,须分别向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玛多县人民政府同时提出申请。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工作;三 、未经允许对擅自进入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旅游、自驾游、探险、科考等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相关责任由自驾游、探险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四 、相关部门将通过建立“联合、联动、联防、联打” 机制,对涉及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冬格措纳湖湿地公园的旅游活动进行严厉查处。对违反规定而引发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严禁任何企业个人销售国家公园黄河园区和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旅游线路,如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

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0975-5952009

玛多县文体旅游广电局:0975-8345998

来源:玛多县人民政府

编辑: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