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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旅游消费警示

导语:诸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旅游消费警示

半岛网4月26日讯(记者 迟海雯 通讯员 周超)“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很多人已经做好购物、出游的计划。面对即将到来的出游消费高峰,诸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假日期间,对旅游、餐饮、购物都应做出合理安排、理性消费,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一、签订旅游合同要细而准。消费者出行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产品时,不能单纯比较报价,要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和管理水平等因素;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内容应明确规定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购物安排等具体事项,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游景区的一些商店出售的贵重物品真假难辨,在景区最好不要购买名贵商品。

二、景点购物要冷静。景点购物投诉屡有报道,大家外出游玩面对热闹场景、促销诱惑,一定要保持理性。要防止冲动购物,提倡理性消费,货比三家,要防范低价促销陷阱,要防范售后服务缺失,购物时尽量选择有固定销售场所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商品包装说明,购物后索要有效凭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在外就餐注意食品安全。1、自带美食要注意气温升高,保存条件不当,可能存在腐败变质或感染致病菌的情况。2、美食好吃,也要节制有度,避免饮食过量、冷热不和,引起肠胃不适。3、品尝野菜野味时,尽量选择自己或大众所熟知的品种,且确保熟透后再吃。郊游途中路边生长的野果、野菜、野蘑菇类不要轻易采摘尝试,避免误食中毒。4、注意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价格和收费标准,结账时要索要账单进行核对,防止“低价高收”等情况。

在出游期间购物消费,一定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并保存。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与旅行社联系,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也可向旅游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