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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学与知识论结合何以可能?

阐释学与知识论结合何以可能?

  在研读张江教授的《阐释论(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并阅读了他关于阐释学的10多篇论文后,笔者认为张江教授对强制阐释的批评可谓切中当今学界阐释实践的时弊,关于中国阐释学建构的建议可谓高屋建瓴,而他有关把阐释学与知识论结合起来的设想,既富有原创性又很有现实意义。

  在《提纲》中,张江教授主张,无正当约束的阐释必然会产生相对主义、神秘主义,甚至虚无主义。因此,合理的阐释要为当代公共理性所规引,并强调语境在精神科学知识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对此,笔者完全赞同。对《提纲》中其他众多真知灼见,笔者不再一一评介,下面按《提纲》的顺序,仅对有不同意见或需要更进一步说明之处作择要述评。

  基于阐释论与知识论的差异,张江教授认为,精神科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是并列的。然而,在他看来,这两种科学知识的生产,都需要运用理性(尤其是公共理性),都以追求确定性为目标;再加上他主张“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非对立”以及“从本体论到方法论,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一体化已为定势”,那么,阐释论能否阐释自然科学知识呢?这种把自然科学知识和精神科学知识统一起来的设想,或许可以作为更宏大的理论愿景去追求。

  张江教授认为,知识种类有更确定、更可信以及更正确的不同。他说:“知识生成过程中,独立的生产者,生产自认相比较他人而言,更确定、更可信的知识”,并说“对同一现象的不同认知,是确定生产者自我确信,其认知与判断比他人更正确”。笔者赞同张江教授对知识所作的程度化理解,在《知识是绝对的,还是有程度的?》(《哲学研究》2022年第6期)一文中,笔者反对传统主流的绝对主义知识论者所主张的知识没有程度之分,只有“知”与“不知”的二值判断,并用“六何”知识的程度性、“知道”日常使用的示例以及性质论证和构成(即真、确证和相信)论证,为知识的程度主义提供了辩护。依据知识程度主义,对知识确定性的追求也应作程度化理解,而且这种理解随着语境的变化可能发生变化,其中最佳的评判标准是公共理性。

  张江教授一方面认为,“知识生成过程中,独立的生产者,生产自认相比较他人而言,更确定、更可信的知识”,另一方面又认为“意识主体以公共理性的普遍认知与约束为起点,生产……独立意见,以合理自洽的证明,交付公共理性检验”。那么,如何把经由个体直觉获得的知识,与经由公共理性获得的知识统一起来呢?笔者认为,鉴于任何科学都以“追求真理,避免错误”为目标,以及专家共同体所具有的认知优势,因此,在不断的反思平衡过程中,个体的知识判断要由大众的知识来修正,而大众的知识则要由专家的知识来修正。

  张江教授认为,精神科学知识“最终由人类精神和物质实践检验为真”。笔者认为,对于真假的检验,把人类精神与物质实践并列起来不太好。通常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由实践检验的理论有时也可以作为“检验”真理的手段。鉴于理性尤其是公共理性在精神科学知识生产与检验中的重要作用,是否可以考虑用广义实践(包括科学实践或客观实践、理论实践或思想实践)来代替人类精神和物质实践?

  张江教授认为,“精神科学知识的确定,由知识产出与衍生的确定语境决定”,并主张“精神科学知识的确定性由语境决定”。张江教授认为精神科学知识由语境决定,笔者亦深以为然。强调语境在知识归赋(即对某个命题是否为知识的肯定判断)中的重要作用,是当代主流知识论中的语境主义知识论的核心观点,也是笔者20多年来一直认可与宣传的主张。语境主义知识论认为,任何知识都是语境的,知识归赋受语境的影响。基于语境主义的知识观,笔者不同意张江教授“转换语境,事实与价值认定不变,为无限语境知识”的观点。笔者认为,由于语境可能多种多样,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不存在无限语境的知识。张江教授所说的“转换语境,事实与价值认定变化,为有限语境知识”也可能不成立,因为当语境变化了,原来被认为是知识的东西就可能不再是知识了。例如,在存在主义阐释学的阐释中,海德格尔对梵高的“鞋”的阐释会被认为是知识,而在公共阐释学的阐释中,海德格尔的阐释就不再是知识了。阐释的语境是多样的、可变的,因此由阐释语境决定的阐释结论也是多样的、可变的。尽管如此,并不能因此认为阐释没有好坏之分、优劣之别。从这种视角看,笔者同意张江教授所说的“语境的相对性,决定精神科学知识是相对的”。不过,笔者担心有人把语境主义的阐释观看作相对主义的阐释观,把阐释生成的精神科学知识看作相对主义的知识。笔者主张,由于语境决定知识的生产,知识归赋离不开语境,因此语境因素可以看作知识的内在的、必然的因素。语境主义知识论主张命题p在特定的语境下的真值具有绝对性。在语境C1中,如果p是知识,那么在语境C1中,p不仅真的是知识,而且是绝对真的知识。在语境C2中,如果非p是知识,那么在语境C2中,非p不仅真的是知识,而且也是绝对真的知识。因此,语境主义知识论只主张语境不可错论,而不主张放之四海皆准的绝对不可错论,更不会主张相对主义。绝对不可错的知识论主张,在任何语境下,知识的可靠性、确定性不是10%、50%,也不是90%、99%,而是100%的绝对可靠、绝对确定。相对主义知识论则把相对的语境因素看作外在的、偶然的因素,主张任何命题都是真的,没有有缺陷的观点。由于归赋者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都不可避免地被语境化了,由于“所有的语境都是平等的”,会导致评价的语境不敏感性,与语境主义的观点相矛盾,再加上有大量证据表明,语境不会是完全平等的。因此,笔者反对“所有的语境都是平等的”的观点,赞同语境不平等论,提出最佳归赋语境原则。笔者主张在进行知识归赋时,最佳归赋语境下的知识归赋才是最合理、最值得选择的。在阐释时,最佳的阐释主体是在公共空间中运用公共理性的阐释者;最佳的阐释对象是最具阐释意义的对象;最佳的阐释标准是公共理性指导下的阐释共同体所选用的标准。由于语境不平等、有层次,因此阐释的知识也有程度性。当然,说语境之间有层次差异且不平等,并不能因此就说只有最佳的阐释主体、阐释对象和阐释标准才有生存权,其他的都要去除。理由有二:一是,阐释成果的受众是多样的、语境化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二是,由于时空变换,阐释活动会再语境化,在再语境化的条件下,各种不同的语境地位也可能发生变化。

  笔者认为,张江教授力图把阐释论与知识论结合的构想是可行的,而且对建构阐释学的中国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值得大力推进。

  (作者系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

作者:曹剑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