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巴拿马运河问题与美国对哥伦比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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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莫泊桑的一生
编辑丨莫泊桑的一生
一、美国成为帝国主义的过程
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的过渡,美国成为一个帝国主义国家,产生了入侵外国、扩张势力的基本需求,于是美国又一次重新解释了门罗主义,往门罗主义中加入了新的内容,把泛美团结的字样加入进去,使之看起来更加符合正义与公理,在美国的操纵与控制下,建立了泛美组织。
泛美联合思想被美国的一些政治家重新定义,导致其丧失了原本的含义,成为了美国对外扩张,增加自己在西半球统治权的工具。
1889年至1890年期间,美国国务卿詹姆斯·布莱恩倡导并举行了第一次美洲国家会议,这次会议华盛顿召开,会议成立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与美洲共和国商务局,并于1910年更名为“泛美联盟”。
通过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泛美主义最初的目的在与使拉美地区的国家能够团结在一起,通过构建联盟、联邦的方式共同抵御侵略。
但是,美国却使用泛美主义来实现自己对拉美地区的控制目的,所以,建立泛美联盟的另一个含义也就是帮助美国门罗主义进行了铺垫,让美国有更好的口号对拉美进行势力版图的扩张。1895年,委内瑞拉与英国就领土边界问题再次爆发了冲突,美国便趁此机会搬出门罗主义来抵御英国势力的渗透。
美国国务卿奥尼尔指出,在美洲大陆,美国享有最高权力,在其进行干预的一系列的问题上,美国发布的相关政策就相当于法律。而之后,美国的门罗主义逐渐发展到真正成为控制拉美以及干涉拉美其他国家的内政的冠冕堂皇的借口,成为了美国外交政策的指导原则。
二、1901-1921年美国拉丁美洲政策
从美西战争开始大约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此阶段美国在拉美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和加强对拉丁美洲地区的控制,尤其是中美地区以及加勒比海地区。实际上,从综合实力上看,英国在南美地区的影响力明显更大。
在此期间,美国出台的各项政策本质上仍旧是门罗主义与泛美主义的延续,但是在政策的具体实施上却与以往并不相同,在此阶段,美国的政策呈现出了“大棒政策”与“金元外交”的特点。
所谓“大棒政策”,主要指二十世纪初西奥多•罗斯福针对拉美国家所制定的外交政策。他以门罗主义为基础,认为门罗主义原则实际上就是要求除美洲外的各强国,都不能在格兰德河以南发生战争,如果违反了这一原则,美国就必须肩负起道义原则来迫使那些违反原则的共和国服从此项原则。
与此同时,在经济方面,美国有责任在拉美地区采取经济保护政策,欧洲强国不得以债务、侨民等原因对拉美国家进行军事威胁。可以说,这一阶段罗斯福提出的政策几乎已经将美国企图掌握拉美地区真正权力的目的暴露无遗。
1904年,罗斯福在国会咨文中指出,如果一个国家能够明确其应当在社会、经济、军事等方面如何适时的行动,如果这个国家能够维持秩序,那么自然也不用害怕美国国会对其内政进行干预。
如果拉美国家长期保持软弱无能的松散状态,那么势必会导致拉美与全球的其他地方一样,必须要由某个文明国进行干涉来维持整个地区的文明秩序,毫无疑问,美国需要对这种罪恶的行为采取遏制手段,在门罗主义的原则下,履行其国际警察的职责。
而在罗斯福的“大棒政策”之后,下一任美国总统威廉·霍华德·塔夫脱则采取了“金元外交”。1912年,塔夫脱在国情咨文中指出,接下来美国将会以金元来代替枪弹,通过这一政策,能够使美国直率的表达其发展美国商务的愿望。
因此,美国政府应当尽可能的对这些商务活动以及参与商务活动的企业提供保障。当然,采取金元政策并不意味着要完全取缔大棒政策,反而是对大棒政策的补充,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加强美国在拉丁美洲的控制势力。
1914年,伴随着世界第一次大战的爆发,美国的外交政策出现了显著变化。在一战之前,美国的各项政策都以实现自身发展为核心,愿意把美国打造成一个其他国家借鉴模仿的榜样。
尽管他对一些国家的反压迫斗争也表示同情,但如果这些抗争活动超过了拉美大陆的范围,美国便会表示不再干预。而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则是对美国这种以中立原则为核心的外交政策的反驳,但还不能称得上是完全转型。
威尔逊选择利用一种系统化的安排来削弱欧洲的传统势力,即通过国际联盟来打破欧洲的外交传统,但这种理想化的外交政策并没有取得良好的成效。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英国、法国等在一战中的战胜国对美国的政策表示了强烈反对,更重要的是,美国国内对此也并不赞成。
因此,威尔逊的外交政策受到了美国民众的广泛质疑,问题的关键并非是美国究竟是否应当参与到国际联盟中,更加核心的问题是美国应当以何种方式参与其中。基于这种情况,1919年,美国的参议员罗奇便提出了他的建议,即做好成立两个联盟的打算。
一个联盟在欧洲成立,而另一个联盟要在美洲成立,美国同样以门罗主义为基础来不断巩固其在拉丁美洲的控制势力,而国际联盟在对欧洲进行掌控,在必要时,这两个联盟可以实现联合。
因此,争论的焦点便转变到门罗主义与国际联盟条约第十条的关系上。经过了反复争论,美国参众两院认为美国不应参与到国际联盟中,这次政策转型并没有成功,而是将门罗主义政策继续延续下去了。
实际上,一直以来,美国的目标都并没有局限于拉美,而是企图掌控整个世界,甚至企图以自己的原则实现世界的重构,就像他以门罗主义来对待拉美地区那样。
因此,他们不会接受国际联盟,否则会对其扩张行动造成限制,更不会允许英国等欧洲强势国家成为世界的霸主。而美国也能够清楚的认识到,目前其综合实力还无法与这些欧洲强国抗衡,因此便将自己的孤立政策坚持到底了。
至于经济方面,美国采取了一贯的经济保护政策,为了能够保护自身投资利益不受侵害,美国也不惜使用武力,这也成为了美国外交政策的鲜明特点。
三、美国对巴拿马地峡的追求
美国对哥伦比亚最初的兴趣源于在当时还属于哥伦比亚的巴拿马地峡上修建一条运河,而美国的这一想法可以追溯至19世纪初。当时欧洲爆发拿破仑战争,长期坚持孤立主义的美国为了能够原理这场战争,只能要求本国的航运业禁止对欧洲进行贸易,但这种措施使美国的船主们大受打击,最重要的获得利益的方式被切断,他们必须另寻出路。
不久之后,美国的船队便选择与东南亚建立贸易联系,与中国等亚洲国家做起了茶叶、丝绸等生意,并从中获取了巨额利润。
除此之外,这些商人在贸易过程中认识到,如果能够在中美洲地峡修建运河,那么将会极大地提高其往返效率,效率的提升就意味着利润也会提升。为此,杰斐逊政府专门派出了考察人员对运河修建的线路进行了探查。
但是,很快拿破仑战争便结束了,看来船主们又能够恢复传统生意了,导致他们不再关注运河修建问题,因此也使运河修建计划被搁置。但是,在此之后,美国也总是能够响起修建运河的声音。
1834年,哥伦比亚总统桑坦德尔提出了修建地峡铁路的设想,但哥伦比亚此时并不能完全负担得起铁路修建所需的资金,再加上国内党派争夺频繁导致这一设想不了了之,但却得到了美国的关注。
1835年和1839年,美国两院通过决议要求总统派遣专人与哥伦比亚谈判,获得独自开凿运河的权力。随后,美国政府派遣了美国驻哥伦比亚外交代表德莱克来完成这一任务,并要求德莱克必须克服一切困难获得独自开凿运河的特权。
1846年,这场谈判正式开始,而正是在此期间,国际上突然出现了英国决定入侵巴拿马的谣言,这使得哥伦比亚政府变得动荡恐慌,使美国占据了谈判优势。
1846年12月12日,比德莱克与哥伦比亚代表马利亚里诺签署了为期20年的《美国与新格拉纳达和平、友好、航海与通商条约》,又称《比德莱克-马利亚里诺条约》。条约第35条尤为重要,其内容大概为。
在哥伦比亚的全部港口以及其所囊括的全部辖区内,美国的船只、公民以及商品必须享有完全免税的权力,同时应当与哥伦比亚当地的公民、船只货物一样,拥有贸易航行的特权;在通过地峡时,美国公民的关税需要被豁免。
与此同时,为了能够长期使美国的公民享有上述权益,美国需要给予哥伦比亚一定的补偿,并保证哥伦比亚地峡的完全中立地位,确保以后在条约期限内,针对于双方自由过境等方面的问题能够顺利解决。
与之相应的,美国应当保证哥伦比亚的产权以及其享有的地峡使用权,一旦某方违背了条约约定,该方必须自行承担责任,针对于条约损害行为,任何一方不得出现偏袒行为。
此外,当条约中某项条款被破坏后,缔约国不得采取报复手段,并不能在自认为权益受到侵害而没有获得充足证据证实和予以充足赔偿前向对方宣战,拒绝此项要求将违反国家法准则。
同时,除了上述规定外,根据条约中的约定,美国必须承担下列义务,包括:在未来,如果出现了袭击或哥伦比亚内部出现骚乱,美国需要确保巴拿马的中立地位。
美国需要协助哥伦比亚掌控地峡的所有权以避免他国的侵犯;如果发生内部动乱,如果哥伦比亚当局没有能力控制动乱局势,在获得政府首肯的情况下,美国需要维护过境自由以及当哥伦比亚进行武装调动时,美国不应采取任何手段进行干涉。
而在上述条约的规定下,哥伦比亚政府成功的将抵御他国入侵巴拿马的责任甩给了美国,以缓解对于英国觊觎巴拿马的恐惧。
而与之相对应的,美国能够获得自用过境的权力,还有机会采用武装的方式对哥内政进行干涉,这也为后续美军干涉巴拿马找到了合理的接口。据统计,从1846年开始直到1903年,美国借用这一接口登陆巴拿马的次数高达十三次。
参考文献:1.[美]孔华润.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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