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著作权侵权的构成
概念
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权利人对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专有的、排他的和不可侵犯的权利。著作权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精神权利主要体现在作者对作品的署名、修改、保护等方面,财产权利主要体现在作者对作品的复制、发行、展览等方面。
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不仅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也破坏了文化市场的秩序,影响了社会文明和进步。因此,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 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即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或者无法律许可,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或者妨碍其行使该等权利。
- 损害事实。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 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如果没有侵权行为,就不会发生损害结果。
- 主观过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场合,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即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了侵权行为。
表现形式
根据侵权行为是否借助第三者而发生的情况,著作权侵权可以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表现形式。
- 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直接非法使用或者妨碍他人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者邻接权保护的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等。例如: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展览、表演、广播、改编他人作品;未经许可擅自录制他人表演;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他人录音录像制品;未经许可擅自改变作者署名或者篡改他人作品内容等。
- 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并未直接涉及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并未直接涉及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者邻接权保护的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等,而是因其行为为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行为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从而对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例如:教唆、引诱、协助他人实施著作权侵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著作权侵权的情况下,对该侵权行为提供实质性帮助;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著作权侵权的情况下,从事与该侵权行为有关的经营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