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时期基督教的传播对帝国的弃婴之风有什么影响?
文|清幽说
编辑|辑录君
有的时候还可以算为美事。”杀害腹中尚未成型的婴孩,也被认为是在正常不过的。因为在罗马医生、法官、斯多葛派看来,胚胎不是人。
正如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所认为的,溺死新生婴儿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早期基督教却截然不同。
基督教改变了帝国的弃婴之风
早在《十二使徒遗训》当中就明确指出,“不可堕胎或杀孩童”。早期基督教代表人物也谴责杀婴和堕胎行为,认为这是一种谋杀。
比如早期基督教教父德尔图良认为,即使是母腹中的胎儿,即使它还要从人体的其他部分吸取血液供其生存,它也是一个正在形成的人,它的果实已经包含在其种子之中。
在罗马帝国,丢弃女婴和天生残疾的男婴是合法的,道德上也为人所接受,这一陋习在罗马帝国普遍存在,在罗马人眼中早已司空见惯。
罗马神话中也反映了这一现象,建城兄弟罗慕路斯和雷姆斯就是被弃的婴孩,后由母狼哺育长大成人。
如果某一年份城市市民人口过剩,那么即会规定遗弃那一年出生的所有新生儿。
有的人会因负担过重,有的人会因厌恶女婴,有的人是为掩盖丑事,总之,抛弃新生儿的原因是多样的。
被弃的婴孩要么直接冻死、饿死,要么被山野猛兽鸟类所食,要么被人拣去抚养几年卖为奴隶。
但是早期基督教对罗马帝国盛行的这一恶俗持批判态度。这从教会一些代表人物的作品当中可见一斑。
殉道者查士丁的《护教篇》即针对这一恶俗提出了指控,他认为遗弃新生儿实属恶人所为,亚历山大里亚的克莱门特谴责道,罗马人一方面倡导养护鸟类和其他生物,另一方面却无所顾忌地丢弃自己的孩子。
在早期基督教代表人物的口诛笔伐之下,作为帝国最高统治者的君士坦丁即位之后,随之颁布了禁止杀婴弃婴的法令,尽管未能杜绝这一现象,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威慑之力。
公元325年的尼西亚大会上,基督徒代表们提出建设专门养育弃婴的医院,作为社会慈善事业加以推行,用以改变帝国弃婴之风气。
这一决议一经实施,便开启了后世教会开办孤儿院、各类教会学校之先例。
因此,在早期基督教的影响下,生命的神圣性开始受到重视,罗马帝国习以为常的杀婴弃婴之风气逐渐发生了改变。
基督教的影响
公元一世纪,即早期基督教诞生之初,罗马帝国政务环境和平稳定,水陆交通畅通无阻,信仰环境渐趋瓦解,整个帝国召唤一种统一宗教的诞生。
这样一种有利于宗教发展的环境,为帝国境内所有流行宗教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但事实是,最终早期基督教在帝国的宗教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而早期基督教强大的传播性在这场激烈的宗教角逐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期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的《圣经》,破除了禁锢宗教发展的部分观念和宗教实践,后逐渐脱离了传统犹太教。
确立了以耶稣基督为信仰核心、向外邦人传教的宗教原则,从而作为一个独立的宗教诞生于希伯来地区。
在进入希腊文化区之后,面对来自希腊哲学理性精神的外力挑战,早期基督教借鉴希腊哲学的精髓,经由希腊文化的培育和滋养,原始经验性的内容逐渐理性化,系统化、理论化的神学体系逐渐形成和完善。
在以拉丁文化为主导的西地中海地区,早期基督教开始受到罗马行政等级制度以及行省体系划分的影响,形成了以教会为核心等级鲜明的组织模式。
正是因为各地教会组织形式和内部凝聚力,早期基督教成功应对了来自二三世纪帝国瘟疫的挑战,在此期间获得的信徒人数和规模的迅速扩张。
早期基督教历经罗马帝国三大文化区,获得了不同文化的熏陶和滋养,逐渐具备了世界性宗教的特质。
从早期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纵向传播的视角来看,在底层民众当中,最初的基督教曾引发了不少敌意和指控,只因这一阶段的早期基督教威胁到了罗马帝国的传统秩序,从而导致局部冲突与伤害时断时续的发生。
当然这一阶段早期基督教的传播和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处于底层的信徒,由于众多赞助人的物质支持,早期使徒们得以专心在帝国境内从事宣教事工。
同时这一阶层中信仰基督教的宫廷奴隶为早期基督教突破底层向上流动提供了可能性。
随着早期基督教开始引起帝国知识分子的关注,一批有着希腊罗马知识背景的知识分子加入。
其中,为信仰辩护和宣扬。基于知识分子的力量,早期基督教成功抵挡了来自帝国各阶层的批判和质疑,甚至影响了统治者的态度。
最终在公元四世纪初君士坦丁上台,早期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合法化,得以借助统治者的权力公开传教,信徒规模和人数均史无前例地大幅增加,从而迈向至高无上的国教之路。
历经三百多年的传播与发展,早期基督教得以在罗马帝国的扎根、生长、发展,在罗马帝国的历史舞台上演了一场波澜壮阔的传教史。
成为国教的早期基督教不再是最初的基督教,它早已成为希腊罗马世界的文化载体和历史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