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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春秋无义战

张文木

目前中国学界有人提出“先秦时代的国际关系”的概念,认为战国时期的“七国”已是主权或准主权意义上的“国家”,似乎中国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事实上,那时相互战争的诸侯或“邦”与周王朝还是臣属而非“国”际关系,“七国”之上在法理上还有个“周”国家形式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才说:“春秋无义战。”孟子解释说:“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这就是说,当时的战争,是在周王朝宗法权内部的纷争,不是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的战争,因而是没有正义性可言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秦朝,从法权关系上说,只是周王朝宗法主权的继承和继续,而不是对七国“主权”的强行兼并。

不承认这一点,在法逻辑上就会推导出中国本来就不是一个国家,而是由秦始皇强行将其他“主权国家”兼并后统一起来的国家的结论,由此,中国包括“战国”时期在内的先秦历史中连贯和统一的(宗)法权基础便会断裂或荡然无存;秦王朝及随后的历史就成了非法的存在;由此,中国的历史就被削去了一半 ,中国历史只能从公元前221年的秦朝而不是从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开始。这在学术上是不对的,在法逻辑上是混乱的,在政治上更是糊涂和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