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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的内在逻辑

首先,说明一个政策,土地占补平衡,意思就是你要占用耕地搞建设,修路、建工厂、搞房地产都算搞建设,那么,你占用多少,就要相应的再复垦多少耕地。有的地方确实找不出来,或者不适合复垦的地,那就要去其他地方购买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网上刚查的,山东目前大概是17万/亩。

宅基地算是农村建设用地。农村一户一宅,占地面积不小。无论是规划建设小别墅,还是建设楼房,在满足新建住房用地基础上,都能腾出挺大的农村建设用地。把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复耕复垦,就可以搞出来土地占补平衡指标。这部分指标就可以按上面说的进行交易。交易得来的钱,扣除依据政策上缴省、市的(各地政策不一致),再扣除拆迁补偿、土地复耕复垦费用及其他正常支出,剩余的钱,用来给村民建小别墅或者建楼房。

政策设计初衷,剩余的钱能够满足建小别墅或建楼房的建安费用,这样村民只需要掏装修费,就能住进新房。

初衷是好的,内在逻辑很严密。但主要矛盾问题至少有2个,一是县财政及乡镇、村截留资金,原来可以满足建安费用的钱,肯定不够了。二是村民诉求难协调一致,有的是近几年花大价钱新盖的,有的原来就是2层、3层,有的就是喜欢现在这种环境,有的很想换新居,有的想漫天压价,各类诉求只能挨个做工作,导致时间拖的很久,但一些该支出的费用实际已经支出,建安费用总体也在逐年上涨,也导致本来够的钱不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