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甘肃男干部因强奸入狱,6次拒绝减刑,出狱后女子跪地认错
常言说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可是迟到的正义还有什么意义?近十几年过去了,正义是来了,尘冤得以昭雪,可是妻离子散,早已物是人非。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发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从天而降的一桩冤案。
事情发生在1986年的甘肃省武威市,位于西部的落后地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名,却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推广。
生活在这里的裴树唐是当地文化馆的干部,有着幸福美满的婚姻和儿女,一直喜欢音乐的他从事着自己感兴趣的工作,收入虽然不高,但是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可是命运却突然间将他推入深渊,跟她学习音乐的学生无缘由的就诬告他强奸,尽管没有确实的证据,尽管他到处伸冤,这场牢狱之灾仿佛是注定了的,不由分说就落到了他的身上,最终他因强奸入狱。
在狱中他并没有放弃,继续为自己伸冤,六次拒绝减刑以示自己是冤枉的不接受给罪犯适用的政策。
终于熬过了漫漫天日,他出狱后千方百计的找到当初陷害他的女子,还未开口那受害女子直接向他下跪,这一切才终于真相大白……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去过西部地区的人都能感受到,那边普遍的民风淳朴,这和当地的气候、水土是分不开的。
甘肃地区更是那样,由于深处内陆,经济条件又比较落后,民众大多本本分分,简单而朴实。
土生土长的裴树唐也不例外,他为人直爽而真诚,加上又喜欢音乐艺术,让他更是有着普通人没有的理想主义色彩。
他每天过着非常规律而平静的生活,吃过早饭就去文化馆去辅导学生练习演唱,有活动了就去排练一些歌唱节目。
这是他爱好的工作,所以他做的非常认真且乐在其中。对每个学生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辅导,他的热情让大家都很喜欢他。
这一天他向往常一样带着大家练习发声、换气等,突然一阵敲门声响起……
几名警察径行向他走来,他一阵惊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是拘传令,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不由分说,警察直接将他带走。
来不及解释,更没机会争辩,裴树唐就被带到了警察局,这个他觉得一辈子都不会打交道的地方。
听到警察跟他说了具体情况,他才知道自己竟然是被人告强奸了!
此时文化馆已经炸了锅,一向老实本分风评极好的裴老师怎么会出这种事情,“真是看错了他”,“肯定有事,不然怎么会抓他”,“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墙倒众人推,一时间谣言四起。
警察局这边的裴树唐一下子无法接受,根本摸不到头绪,只是一个劲的重复自己是冤枉的。时间长了冷静下来,他仔细回忆了一下,难道是因为那次……
原来是前一阵子他在教他的学生小芳(化名)唱歌的时候发生点事情。小芳有着非常好的唱歌天赋,嗓子好,音感也非常准,但是因为家里没钱,父母也没给她找专业的老师。
有次文艺活动中,两个人认识了,裴树唐发现了小芳的天赋异禀,觉得她不往这方面发展实在太可惜了,于是就决定教小芳唱歌。
就像千里马遇到了伯乐,小芳自然很高兴,终于有机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
一次练歌的晚上,在裴树唐的办公室里,两个人像往常一样练习完常规项目要回家了。
一个小伙子推门而进,看那气势汹汹的样子,一定误会了他们。原来这是小芳的男朋友。
最近发现小芳一直往文化馆跑,就起了疑心,没有去问小芳,却直接找到了这里。
裴树唐一看也是明白了这人的来意,赶忙解释,小芳也把男友拉到一边说了事情的原委。
这男孩也是算是通情达理,看到裴树唐的年龄和样貌也不像是猥琐之人。于是他赶紧道了歉不好意思的带着小芳走了。
事情就算是过去了,裴树唐为了避嫌,也就不再给小芳辅导了。
没想到还会有节外生枝,原来这次裴树唐被拘传,就是因为小芳告他强奸……,最毒妇人心!这种事情有没有小芳最清楚,无冤无仇的,还主动帮过他的人,她怎么能忍心下次毒手!
裴树唐已经被限制了自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找小芳当面对峙,也是不可能的了。
在那个年代人们思想还趋于保守,认为强奸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存在诬告,谁会拿自己的名声去开玩笑,当时的办案人员也免不了有这种思维。
裴树唐用尽了各种方式为自己辩解为自己澄清,可是被关起来的他又能有多少渠道呢。家里的老婆孩子也是没有任何背景关系,只能干着急。
去找当地的干部,亲朋好友,人家都是离得远远的,谁愿意惹上这种事情呢。穷在闹市无人问,别说又是惹上了官司了。
离谱的事情总会真实的发生,真事有时候比书上的故事更离谱。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竟然定案问罪了。裴树唐被定强奸罪判了七年!一个人的人生从此就被彻底改写了。
家有老人、妻子、两个孩子,顶梁柱没了,可怎么过。
狱中生活难熬,外面的妻子带着孩子也很艰难,不仅没了收入,还抬不起头别人指指点点。
无奈二人只好离婚,妻子带孩子远走他乡去没人认识的地方谋生了。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硬生生的拆散了,这天大的冤情该去跟谁诉说?
裴树唐在狱中憋着一口气,只要活着就申诉到底,记不清写了多少封信全都石沉大海,老百姓的声音总是被看似健全的体制无情的淹没。
为人不错的裴树唐在狱中也是没有放弃自己的人格,监狱管理人员根据他的表现先后六次为他申请减刑,可他却拒绝了。
老实人可能就是有股刚正不阿的劲头儿,他想如果接受了减刑就好像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其实何必呢,早点出去,早点去为自己伸冤也好呀。
再难熬的日子总会过去的,终于裴树唐刑满释放了,这时候他没心思去享受久违的自由,更没心思开始新的生活,只有一个念想,找到害他的人!
几经周折,他找到了当年诬告他的小芳。小芳看到他先是一愣,而后就平静下来,她似乎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
她一下跪了下来,向裴树唐交待了整个事情来龙去脉。原来是当年文化馆的领导和裴树唐有点过节,想利用小芳陷害裴树唐。
小芳禁不住那领导的各种威逼利诱,最终做下了伤天害理的事情。
提高那丧心病狂陷害裴树唐的领导,早已经患绝症身亡。看来因果是存在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有当事人小芳的证言,裴树唐的冤情终于得以昭雪。他申请了国家赔偿开始新的生活。只是物是人非,他的家人孩子,欢声笑语,再也回不去了。
法律分析:裴树唐没有实施强奸的行为,肯定不构成强奸罪。但小芳的诬告行为构成什么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本罪是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作为,行为人捏造了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客体要件侵犯的事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案中文化馆领导和小芳的行为明显是捏造了裴树唐强奸犯罪的事实,不仅害的裴树唐蒙冤入狱7年,也误导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从而造成了冤案。
二人完全符合以上构成要件,成立诬告陷害罪。
当然,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如果只是为了败坏别人名声捏造事实的,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也是一般主体,主观也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还是有很明显的区别的,主要看客观方面和侵犯的客体要件就可以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