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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横幅之下,全国也没有第二个

一天,王明(化名)酒后回家与妻子胡梦娟(化名)因故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胡梦娟离家躲避并心生怨恨,在所住小区后门公交车站停车场,解下一段宣传横幅装入连衣裙口袋返回家中。当日5时许,胡梦娟回到家中,用宣传横幅条勒住熟睡中的王明脖颈,将其拖下床拖拽到客厅沙发处,后又将王明拖回主卧内。胡梦娟在确认王明死亡后,离开作案现场,途中将横幅丢弃在马路上。6时12分,胡梦娟返回家中,用王明的手机通知魏大强(化名)、王亮(化名)等人来办理丧事,哭哭啼啼的。魏大强到现场后发现王明颈部有明显勒痕遂打电话报警。

胡梦娟出生于1982年初中文化,事发前在一个超市做理货员。胡梦娟在作案以后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在通知亲友来处理丧葬事宜时,因他人发现被害人王明脖颈处存在明显勒痕、他人要求报警的情况下,才同意让他人打电话报警。胡梦娟在抓获前未向他人讲起自己杀人的事实,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第一次询问时,其亦隐瞒杀人的事实,后经侦查机关初查锁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后,胡梦娟才供述犯罪事实。经鉴定,死者王明死亡原因系醉酒状态下遭受他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勒死)。

很快,案子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认为,胡梦娟不能正确处理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采用勒颈的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胡梦娟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是坦白,对其从轻处罚。杀人的原因是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她老公对本案的引发也具有一定过错,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胡梦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所以说,夫妻间有什么事要好商好量,不要因为小事激发矛盾,实在不行就好聚好散,各过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