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花一现的隋代通守:隋末因镇压农民起义而置,隋亡而消
导读
“通守:隋炀帝置,每郡各一人,位次太守,而京兆、河南谓之内史,大唐无。”(《通典》)
隋代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展演变的重要时期,其创立的大部分制度和官职大体为唐代所延续,然而奇怪的是,通守作为隋朝时期设立的地方上仅次于太守的重要官职,却并未被唐代所延续,在其后的朝代中也未复立。似乎通守只是隋炀帝时期的特有官职,到了唐代便不再设置。唐承隋制,为何却放弃通守这一重要官职,短命的通守究竟有何特殊之处?
隋朝中央为三省六部制,地方则为州(郡)
通守一职产生于隋炀帝末年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之时,在太守已无力承担镇压起义重任的情况下,隋炀帝被迫增设通守一职用于镇压农民起义
581年,杨坚代周自立,建立隋朝,589年,灭南陈,分裂近300年中华大地重新统一。杨坚在位期间,励精图治,创造了“开皇之治”的局面。604年,隋文帝炀帝驾崩,太子杨广继位,是为隋炀帝,在炀帝继位之初,延续了开皇时期的政治经济举措,社会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至大业五年(609年)前后,隋朝的发展达到了顶峰,史有“隋氏之盛,极于此矣”的说法。
随着国力的强大,隋炀帝推出了一系列劳民伤财的措施和政策,修建大运河、营建东都洛阳、尤其是三征高丽更是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以至于民怨四起。杨玄感兵变后,隋炀帝仍不思已过,继续征高丽、下扬州,终于导致了农民起义的总爆发。
隋炀帝
然而在面对起义军时,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太守们却显得无所适从。为什么?因为此时的太守是要权没权、要兵没兵!
自秦代开始实行郡县制以来,其行政长官(刺史或太守)的主要政治职能有两项:一是主持地方的日常政务,二是兼理部分地方军务,其后的两汉、两晋、南北朝时期莫不如是,所谓“上马统兵,下马治民”,大体如此。隋朝建立后,“罢郡,以州统县”,在地方实行的州县两级制,仍然太守作为一州的最高行政长官(隋炀帝继位后改州为郡,因而太守又称为郡守)。但隋代的郡守实际职能较前代是有明显削弱的,郡守虽仍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但无论是“上马统兵”,还是“下马治民”的权力实际运用效果皆大不如从前。
隋朝官员形象
首先是“下马治民”权力的的下降。在隋代以前,地方行政长官实行的是辟署制,佐官皆由其自行任命,因而行政长官的的权责甚重。隋代建立后,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地方郡佐官的任命权悉数被收归中央,如此一来地方行政长官的行政权限大大下降。
“往者州惟置纲纪,郡置守丞,县惟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
也就是说,在隋代,对于佐官僚属,郡守已经失去辟署权力,太守对于署官的约束力也大不如前。此外,太守还需“每岁密上属官景迹”,也就是要每年报告一次佐官们的履职情况。不仅如此,在隋代以前,郡县佐官“多以本郡人为之,三辅则兼用他郡,及隋氏革选,尽用他郡人。”也就是说在隋代,郡县佐官不得用本郡人担任,类似于如今的“回避”制度。以上变化都导致了隋代郡守的地方行政功能已经明显下降,郡守在本郡的实际行政权力打了折扣,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隋朝的行政区划
第二是隋代太守“上马统兵”权力的淡化和消失。隋代前期,州刺史、郡太守不仅是最高地方行政长官,还负责统领所在地方的军队,握有兵权,尤其是东汉末年各地州牧、刺史最为明显。然而到炀帝大业三年(607), 规定“旧有兵处,则刺史带诸军事以统之,至是别置都尉、副都尉。都尉正四品,领兵,与郡不相知。副都尉正五品”。直接导致郡守实际上失去统兵的权力,郡兵转而由郡都尉掌领,实行郡级政务与军务的分开,便于中央集权。然而郡都尉所领的郡兵人数不多,战力也不强,在义军往往败多胜少。
面对隋末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行政权力下降、无统兵权限的地方郡守实际上已经无力应对,在这样的情况下,郡守们日益失去杨广的信任。于是乎,隋炀帝决定在各郡专置一职统兵,专职镇压农民起义,官职仅次于郡守,通守一直由此产生。
“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京兆、河南,则谓之内史”。
通守的职责与权限:名义上虽位次太守,但在特殊时期其权限已在太守之上
因农民起义的特殊原因,隋末通守大多任职于大业末年。而从地域分布来看,包含的地方州郡北起涿郡,南至高凉郡,西极西平郡,东达毗陵郡、齐郡等,基本上覆盖了帝国全境。
隋末农民起义后的群雄割据
既然为镇压起义而设,那么通守最主要的职权是掌领本郡的军事权力。但在实际运作中,其权力又不仅仅局限于此。
在隋末,通守有时不仅掌管本郡军务,而且还被特命为兼领数郡的军事领导权,以便镇压波及数郡的起义。如张须陀任齐郡通守时,又兼领河南道12郡黜陟讨捕大使,其职权已大大越出管理本郡军务的范围,实际上成为河南道12郡的军政长官。毗陵郡因地近江都,为江南重镇,其郡通守路道德也兼领十郡兵数万人,并成功镇压了吴兴沈法兴的叛乱。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通守由于身负镇压起义的特殊任务,其职守权限远远超越了一般太守。
张须陀
此外,主业统兵之时,通守有时也兼领地方政务。“炀帝将有事于辽东,以涿郡为冲要,访可任者。闻(郭)绚有干局,拜涿郡丞,吏人悦服。数载,迁为通守,兼领留守”,即通守兼领郡务之事的例子。此外还有如齐郡的通守张须陀,兼领河南道12郡黜陟讨捕大使,不仅掌领军务,进行“讨捕”,还有对12郡太守及其下属官吏的“黜陟”考核大权,事实上也是兼领郡级政务。
由此可见,尽管在制度规定上,太守为一郡之长,通守为次。但是处在大业末年内外交困的特殊情形下,镇压国内起义是摆在隋王朝面前的头等大事。正因如此,通守一职由于主管军政,领军镇讨,被赋予极大的军事权力。有时也兼有对地方行政管理之权,加强军政集权,以保障军需的及时补给与军事行动的顺利。因此隋末通守有着相当重要的政治地位。
选择何人任通守,“忠心”且有一定的军事能力是隋炀帝的选人标准
通守的职守地位至为重要,肩负镇压起义的重任,因此选择何人担任该职就显得极其重要。在朝中旧式显贵大多与炀帝存有贰心的情况下,“忠心”便是考虑人选的第一要素,因此,炀帝选择的通守大多出身较低,这样的人被一旦被重用,势必对杨广感恩戴德、忠心耿耿;另外还有一小部分为隋陈宗室与炀帝的藩邸故旧,这些人与杨广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叛变的可能性也较小。
一是出身于基层的军职与低级胥吏,这类人占据了隋末通守人数的大多数。他们出身低下,但在隋末镇压农民起义中累积军功,被炀帝赏识并被拜为通守。这类人为报答炀帝的知遇之恩,往往较为忠心,甚至不惜以身殉职。
隋朝的武将形象
张须陀出身微贱,通过征讨西墨、平定杨谅及镇压王薄等起义军而积军功,后被炀帝任命为齐郡通守,同时兼领河南道12都黜陟讨捕大使,权任甚重。郭绚“家素寒”,初为尚书令史,后杂任吏事,以吏干见长,但他也曾立有军功,最后迁任涿郡通守。松赞曾任石门府队正,仅为管理50人的军中小吏,死后被追赠为北海郡通守。五原郡通守张长逊“隋代为里长,平陈有功,累至五原郡通守”。
二是隋朝的宗室子弟以及前朝的宗室,这些人的所有一切均来源于隋王朝,因此对炀帝较为忠心。他们主要以荫任出仕为主。如梁郡通守杨汪、青河郡通守杨善会均为隋朝宗室支属,襄城郡通守萧铉则是萧梁宗室后裔。陈叔卿与陈叔达,是陈宣帝之子,为南陈宗室,陈亡后入关仕隋,大业时分别出任上党通守与绛郡通守。出于血缘和门荫上的认同与信任,炀帝授予这批人通守一职,亦加以重用。
第三类便是炀帝的藩邸故旧。他们是炀帝的亲信,心腹之臣。河东郡通守尧君素在“炀帝为晋王时,君素以左右从”,并以“藩邸旧臣”自称。西平郡通守元成寿曾任左亲卫郎将。他们跟随炀帝已久,极得炀帝信任,被授任为通守。
此外,通守的人选,除了与通守出身有关外,更与其个人素质密不可分。既然为镇压农民起义,就得有一定的军事才能方能胜任。
首先,通守们大多作战果敢,忠于炀帝,乃至殉国。张须陀困围荥阳,仰天矢叹道:“兵败如此,何面见天子乎?”遂战死疆场,以尽臣节。杨善会为窦建德所俘,对其所授贝州刺史坚拒不受,并骂:“老贼何敢拟议国士!”自比国士,忠君之情不言自表。尧君家射妻绝降,闭城固守,“亦知事必不济,然要在守死不易,每言及国家,未尝不嘘。尝谓等士曰:‘吾是藩邸旧臣,累蒙奖擢,至于大义,不得不死。今谷支数年,食尽此谷,足知天下之事。必若隋室倾败,天命有归,吾当断头以付诸君也。’”城守岁余,最终被部下杀害,河东城破。
以身殉国的张须陀(影视形象)
其次,通守颇有勇略,爱护士卒,大多具有优良的军事领导能力,颇具威信。江都郡通于王世充深通兵法,“每有克捷,必归功于下,所获军实,皆推与士卒,身无所受。由此人争为用,功最居多。”清河郡通守杨善会为窦建德所害,“清河士庶莫不伤痛焉”。荥阳郡通守张页陀战死后,“其所部兵,昼夜号哭,数日不止”。足见通守具有非凡的组织能力并深得士卒勺爱戴。
可以看出,隋末通守的人员选择均是杨广较为信任之人,尽管炀帝生性猜忌,但对通守们却信任有加,委以他们以重权。
隋末设置通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镇压起义,尽管也有部分通守辜负了杨广的信任,甚至倒戈相向。如“高凉郡通守洗瑜切举兵作乱,岭南溪洞多应之”。但是,反叛的通守毕竟为数极少,不足以构成主流。从隋末绝大多数通守的表现看,设置此职的实际效果还是基本符合炀帝初衷的。
结语
然而,尽管通守们忠勇果敢、尽节奉忠,也成功的扑灭了一些局面的起义,然而,隋末的乱局并非是设置通守一职便可以解决的,面对如洪流般的隋末农民起义,单靠通守终究无法扭转大局。618年,隋炀帝在江都身亡,其后李渊在长安逼迫杨侑禅位,大隋王朝最终还是走到了终点。而通守一职,也如同他昙花一现,随着隋亡唐兴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自缢的隋炀帝(影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