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不懂了,刚拿到确杈证,说三十年不变,现在只有几年又要变?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承包成为了农民获得收入的重要途径。但是,很多土地的二轮承包即将到期,这让很多农民开始担心未来的土地利用权问题。
为此,我国农业农村部最近发布了新规定,以确保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
有一些农村集体户已经消失了,但他们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仍然没有重新分配。如果承包方消亡,那么就要收回承包地。
农民朋友需要注意的是,承包方消亡是怎么定义的呢?以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收回承包地的说法,但是并没有明确承包方消亡的界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承包方消亡也不是很清晰。
与此相对的是,有不少农村家庭人口逐渐增多,人均土地承包面积越来越少,这就产生了土地承包不平衡的情况。
新规定的创新之一是增加了依法终止承包合同的要求。
规定需要依法终止承包合同并明确具体程序和相关要求,对于承包方消亡也有了清晰的界定。
根据查询的相关法律法规,“发包方主动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已全部修改删除。
新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关系的终止方式。发包方不能随意收回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方将土地自愿交回村集体或在承包期内将承包的土地转让出去等,都可以导致土地承包关系的自动终止。
当乡村面临到整村搬迁、拆迁、征地等相关情况时,宅基地和承包地权力人员也可以有序退出。
对于整村搬迁这样的大行动,国家有具体要求,禁止地方搞大拆大建。
在农村土地改革中,三权分置是一个重要的改革举措,它使农村土地由“死”变“活”。随着三权分置的确立,农村土地的承包与流转以及一系列的相关活动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也都在后来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民法典》中得以体现。
现在,农村的土地不能再被收回重新分配了。因为有的人把地卖了,有的人把地建房,有的改作其它用途,如果要再进行平均分配,那只有把现有土地全部作价,按统一价格收回,再按人均价格买回来。
如果农民无法交换土地,那就需要支付相应费用,然后再按人均分配。新的土地承包管理法的出台,让土地承包机制变得更加透明化,并且对管理进行了信息化。农民朋友们足不出户也能签订承包合同,因为现在的手机办公越来越便利高效。
新法中,农民不仅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还有参与权。
这样使得承包方案更具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他的一些问题也更容易得到解决。农民土地碎片化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民朋友们,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这将有助于解决农民土地撂荒、种地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之一。
新规的推出加强了对土地承包合同的监管和管理,包括合同备案和合同管理等方面。这将有助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新的规则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承包地是农民最重要的权益之一。国家近些年来通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出台新的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进一步保障农民的承包地权益。
农民们也应该及时了解政策内容,进行前期准备,以确保自己的土地承包权不受影响,继续为家庭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家里有地的农民可以放心,哪怕全家人都进城了,也不会影响承包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