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优争先争效】泉州惠安:聚力“三无”村创建 搭建平安“方程式”
今年来,泉州市惠安县启动“三无”(无电诈、无涉毒、无越级访)平安村(社区)创建三年行动,进一步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增强村级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新格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安。 聚焦“四奖”,正向激励树导向 “这段时间,短信、海报、社区微信群,到处都可以看到‘三无’平安村创建宣传,我特地研究了一下,如果我住的这个社区获评‘三无’平安社区,遵纪守法的居民在医保缴纳、基础养老金发放方面都有补助,像我一家4口一年也有四五百,此外还有大病医疗补助,这是政府给我们真真正正的实惠啊。”家住惠安县螺城镇新霞社区的王阿姨激动地说。 惠安县对年度获评“三无”平安村荣誉的村(社区)给予四项平安建设奖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养老金提高奖励、大病统筹报销补助、村级专项资金奖励),强化导向引领,不断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明确只要当年度辖区未出现涉电诈、涉毒、涉越级访等反向约束情形的村(社区),均可参与评选“三无”平安村(社区),全县218个村(社区)获评数量不受限制,最大限度提高奖励覆盖面、凝聚正能量,突出“普惠性”,激励争创达标。 突出“差异化”,获评“三无”平安村(社区)的村,村(居)民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县级财政补助10%、60周岁以上的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10%、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县财政按20%的比例给予补助等个人奖励补助。出现违纪违法情形的村民,则取消其个人当年度奖励。 除对获评“三无”平安村(社区)的村(居)民给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养老金提高奖励、大病统筹报销补助外,对获评村(社区)给予村级专项资金奖励,按照当年度村级自建项目投入资金总额的1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社区)建立“平安基金”,叠加配套奖励措施,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三无”平安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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