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北周:看北周宫廷音乐的发展和影响
文|万里
编辑|看历史浮沉
北周时期,宫廷音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首先,在统治者的重视下,北周宫廷音乐获得了较快的发展,这一时期的北周宫廷音乐有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那就是统治者们开始把音乐作为政治工具来使用,音乐成为统治阶级进行政治活动和统治手段。
其次,由于北周政权处于多民族政权并存的状态之下,各民族在音乐方面都有着各自不同的风格和特点。
最后,由于宫廷乐本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又受到了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的影响。
本文希望通过对北周时期宫廷音乐发展的简单梳理,能够让读者对北周时期宫廷音乐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北周时期的音乐机构,乐器的使用情况
在北周政权建立的初期,由于北周政权处于多民族政权并存的状态之下,所以音乐机构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体系。
首先,北周宫廷中的乐器制作、演奏等机构,主要包括太常寺、教坊司和国乐署。太常寺主要负责宫廷中乐器的制作和演奏,而教坊司则是专门负责宫廷音乐创作和演奏的机构。
其次,北周时期,虽然乐人也被纳入到了政府官员的队伍中,但其主要任务还是以音乐创作为主。
而北周统治者在对乐人进行选拔时,则主要从其技艺方面进行考虑。同时,北周统治者在对乐人进行音乐教育时也注重其技艺水平的提高。
最后,在北周政权建立初期,北周政权为了能够更好地控制音乐机构和乐人,还设置了不少专门负责管理音乐事务的机构。
例如:“司乐二人”、“吹管二人”等。这些专门负责管理音乐机构和乐人的机构是北周宫廷音乐机构得以建立的基础。
北周时期,乐器的使用情况非常广泛,除了常见的乐器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乐器。这主要是由北周时期社会环境和各民族之间交流的加强而造成的。
首先,北周时期的乐器种类繁多,而且在乐器的使用上也更加讲究,不同的乐器有不同的分工。其次,北周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乐器。例如:胡琴、胡羯鼓、胡琴等。
从上面这些乐器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宫廷音乐中所使用的乐器是多元化的,包括了胡乐、汉乐、雅乐等。
但总体而言,这些乐器在北周时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其主要原因就是受到了民族文化影响。当时,少数民族政权在音乐方面和汉族政权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别。
其中最大的差别就是音乐文化和音乐风格不同。北周时期虽然统治者在进行统治时将少数民族政权的音乐也纳入了宫廷音乐之中,但是因为有许多不同民族并存在同一政权之下,所以北周时期宫廷音乐中的民族特色并不是很明显。
而且,由于当时北方地区民族众多,在宫廷音乐中民族特色的体现并不是很明显。
北周时期,乐器的使用情况较前代有所进步。在乐器的使用方面,北周统治者除了继续沿用前代的乐器外,还吸收了一些外来乐器。
这些外来乐器虽然不是在宫廷音乐中经常出现的,但是其在宫廷音乐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却不容忽视。
例如:胡琴,这是一种用于演奏胡乐的琴,这种琴自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到北周时期,它已经成为宫廷音乐中重要的乐器之一。
此外,当时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乐器,例如:胡羯鼓、胡琴等,这些乐器都是北周统治者根据当时社会环境而创造出来的。
舞蹈和音乐作品
舞蹈是一种能够表现人们情绪的艺术形式,舞蹈对于宫廷音乐来说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为通过舞蹈可以很好地表达出人们的情感。
在北周时期,宫廷中出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舞蹈,比如北周时期,北齐乐府中所演出的舞曲就是具有北周风格的舞曲。
另外,北周宫廷中所演奏的舞蹈种类也比较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西凉伎和云胡伎。
西凉伎和云胡伎都属于西域乐舞,尤其是西凉伎,这一时期的西凉伎在舞蹈风格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与北周时期相比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西凉伎》这一舞曲。
总之,北周时期宫廷中舞蹈种类众多、表演形式多样、音乐风格也非常丰富。这一时期,宫廷中出现了很多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舞蹈。
北周时期宫廷音乐的作品种类繁多,其中,宫廷宴饮之乐、鼓吹杂曲和燕乐是北周宫廷音乐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
首先,在宴饮之乐方面,北周时期的宫廷宴饮之乐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据《周书》记载,周武帝时,“每宴群臣,令乐工奏乐,以为雅会。”
这种宫廷宴饮之乐主要是由燕乐舞、鼓吹曲等组成的,其表演形式为“燕舞”。其次,在鼓吹杂曲方面,北周时期的宫廷鼓吹杂曲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据《周书》记载,北周时期的鼓吹杂曲主要有《关山月》《胡笳十八拍》《清商曲》等。
最后,在燕乐方面,北周时期的燕乐作品主要有《出车赋》《出塞》等。这类作品主要是以五声调式为主的大型音乐作品,其特点是音域宽广、旋律流畅。
此外,北周时期的燕乐作品还包括了一些带有地方色彩的作品,如《采菱谣》《采莲曲》等。
音乐制度
在北周时期,宫廷音乐的制度开始得到规范和完善,音乐制度在宫廷音乐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影响着宫廷音乐的发展。
首先,北周时期的宫廷乐有了严格的等级制度。
一般来说,皇室贵族、政府官员、王公贵族所拥有的音乐规格都是不一样的。这种制度可以更好地调节不同阶层之间的音乐等级差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阶级分化。
其次,北周时期建立了专门从事音乐教育的机构——乐府。乐府主要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的职能和教育机构类似,是为统治阶级培养音乐人才的场所。
最后,北周时期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宫廷音乐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使得宫廷音乐在一定程度上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促进了宫廷音乐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在北周时期,音乐制度的制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因为当时北周统治者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都十分复杂,所以音乐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统治者需要充分考虑音乐制度对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其次,音乐制度需要兼顾音乐艺术发展的现状和未来,以及当时社会的发展方向。
北周时期的宫廷音乐制度是在传统儒学和佛学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儒家思想强调“中和”、“中庸”;佛学思想则强调“禅定”、“空”;由于这些思想都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有关。
所以北周宫廷音乐制度在形式上也体现出了儒释道三家思想相融合的特点。
总结
通过对北周宫廷音乐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北周时期的宫廷音乐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由于北周政权处于多民族并存的状态之下,所以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在宫廷音乐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这也为各民族音乐文化之间的融合创造了条件。
其次,北周时期的宫廷乐体系比较复杂,这也给了宫廷乐一个很好的发展空间,一方面,统治者们会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需要来选择相应的音乐;另一方面,统治者们会在一些重要场合来进行音乐表演。
最后,在北周时期,由于宫廷乐主要是以雅乐为主,所以在雅乐方面体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北周时期宫廷乐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对后世音乐文化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北周时期,由于统治者对音乐的重视,使得北周宫廷音乐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北周时期的宫廷音乐不仅在风格上有了较大的变化,同时还吸收了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特点,使得北周宫廷音乐呈现出了多元融合的状态。
此外,北周时期的宫廷乐也受到了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影响。
总之,北周时期是我国古代音乐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其宫廷乐在历史上产生过巨大影响,对于后世的宫廷乐也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