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恭澍:上海敌后抗日行动(14)完—制裁俞叶封
前文第三章中,约略提到:「有关制裁俞叶封的详情,将在次章中另有记述。」现在再从头说起。
俞叶封早就有案,在笔者还没有到上海任职区长以前,局本部已经对他下有制裁令,并且于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公共租界新新旅馆四○七号房曾执行过一次,不过没有达成任务,而俞叶封则安然无恙,只受到惊吓而已。
对于这件事,在万墨林先生的「沪上往事」第一册六十四页写道:俞叶封每天都到更新舞台捧新艳秋的场,因此,让我方行动人员获得大好下手机会。有一天,俞叶封正由久记社名票友、唱黑头的吴老圃陪同,坐在更新舞台楼上包厢里,击节欣赏,听新艳秋的戏。蓦地手提机关枪声急起,俞叶封机警,他立刻向前仆倒,趴在地面上,躲过那一阵弹下如雨。吴老圃却走避不及,全身射穿不少透明窟窿,他猝然倒在俞叶封的身上,当场血流如注,气绝身亡。
万先生并没有注明日期,而地点也不对──万先生说的是在更新舞台的楼上包厢里;另一记载却发生在新新旅馆四○七号房,时在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想必所指的不是一件事了。
不过,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第一点,我们「上海区」从来不用手提机关枪制裁汉奸,因为体积太大,携带不方便;第二点,我们没有制裁俞叶封失手误杀吴老圃的记录。也就是说,我们绝不会命令行动人员带着手提机关枪,去到戏园子楼上包厢里弹下如雨般的乱枪射击。俗语说,子弹没有眼睛,难道我们就不顾那些「击节欣赏」的其它观众了吗?于此可见,这一次更新舞台的行动,如果不是万先生记错了,就是所指的并不是我们「军统局上海区」。
可是在「沪上往事」第一册五十五页又有一段说:俞叶封确是死在新艳秋演唱的更新舞台楼上第一排,而且他一连两次,受到陈默亲自领队的我方地下工作行动人员狙击。从这两句话来看,分明所指的就是我们,因为陈默同志是「上海区第二行动大队」所属的三个组长之一;而且当时在上海做行动工作的,也只有「上海区」一个单位,既然如此,那么,想必是万先生记错了。事隔多年,谁都会有误,只不过附此一提罢了。
二十七年六月间,「上海区」区长是周伟龙先生,主持行动工作的是「行动总队」长赵理君先生。「行动总队」之下,有「第二行动大队」,大队长吉震苍同志,化名赵圣。「第二行动大队」之下有三个分队,习惯上,我们管分队也称为组,陈默同志原是分队长,有时也称为组长。
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发生在新新旅社的枪击案,可能是由赵理君兄指导进行而由第二队执行的,不过,原卷早毁,其详细经过已难于查考了。
俞叶封,浙江杭州人,去世的那年,六十一岁。他在上海「华人社会」而寄生于「洋人租界」中的地位,则居于黄、杜、张三人之下。
抗战发生,三大亨分道扬镳;张啸林走的是日本路线,俞叶封跟进,曾任伪「总商会」会长,组「新亚和平促进会」,为日军搜购军需物资,要比摇旗吶喊、空唱和平之徒则更为实际。
关于第二次制裁俞叶封的事,第二队长赵圣事先曾有报告备案。果然,在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那天晚上八点多钟,在公共租界牛庄路更新舞台花楼将俞叶封击成重伤,送至仁济医院后不治毙命。
事后,第二队当然有详细的报告,笔者当然也仔细的阅读过,可是其内容如何,只能记得大概而已。也就是上面已经写出来的那一些。
好在有两份资料可作为参证,兹分别摘录如后。万墨林先生着「沪上往事」第一册六十八页至六十九页有云:
二十九年元月十四日,星期天,陈默又来,和我商议过几件事情以后,他故意悠闲的说:『俞叶封这票货色,要成交了。』我听后……抬起头来问他一句:『啥辰光?』陈默望了我一会儿,方始回答:『不是今朝,便是明日。』(略去四行)
「从十四号晚上到十五日一早,没有动静。十五号夜里,陈默打电话来了,他告诉我制裁俞叶原的经过:那一次行动由他亲自领队,执行的同志,就坐在俞叶封的邻座,同在更新舞台楼上第一排。台上正由新艳秋在唱『玉堂春』,全场聚精会神的听戏,鸦雀无声。俞叶封更是瞇起眼睛在听他心爱的人一曲绕梁,负责执行的同志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却暗地里拔出藏在腋间的手枪,对准了俞叶封的心藏部位,砰的就是一枪。
台上台下一听枪声大乱,在场的巡捕、包打听却依然袖手旁观。陈默和他的弟兄,便杂在人丛中从容撤离,留下歪倒在座椅里面,俞叶封的那具尸体。
这一段的确是描绘得有声有色。
承蒙中央图书馆馆长王振鹄先生之大助,不辞烦劳,寄下二十九年一月十六日上海申报第七版,有关当时俞叶封一案新闻一则(影印),得之于今日,真是太珍贵了。兹照抄如下,虽然新闻已成故事,但仍不失其真实感。
更新舞台昨晚血案,俞叶封中弹殒命。
昨晚八时四十五分,公共租界牛庄路更新舞台楼上正当晚剧登场,顾曲仕女,纷纷到场之际,忽发生枪击案,被刺者为浙江人俞叶封,身中两枪,当因伤重在仁济医仁毕命,流弹击伤本地人张学炳,兹将详情分志如次:
俞叶封,杭州人,年六十一岁,民初曾充嘉兴水上缉私统领,嗣即卸任,来沪作寓公。爱聆皮簧,以故南北名角,均喜与之交游。有时撰述游艺文字,以资消遣,因其留沪多年,故各界稔者颇多,近年复开设霖记木行于爱多亚路,此外并任长城唱片公司经理。其友王大章,现充更新舞台经理,因俞嗜好平剧,且更新聘邀平津名角得俞之力颇多,故常出入该舞台。
昨晚八时许,俞叶封以更新舞台新聘坤伶新艳秋来沪,现色相于红毡氍上,海上顾曲家一时云集,俞遂亦忻然前往,门前车水马龙,盛极一时,正当华灯耀目,锣鼓喧天,舞台上排演『雪夜误走小商河场再兴归天』之际,突有枪声发出。
俞之座位,则在二楼花楼走廊经理室口,其时正目注台上,背后枪声忽起,弹如连珠,俞之胸部即被击中一弹,左肩部亦中一弹,其旁有该台之排戏职员张学炳,亦被流弹击中右腿,阖院中座客初尚未悉底蕴,迨俞张中弹流血,惊动四座,当由该院经理室急报捕房,派探到场,并将俞、张送往仁济医院救治。
俞年逾花甲,体气已衰,抵院后,虽急救疗治,终以弹中要害,即入昏迷状态,其妾及子云九等闻警后,即驶往医院,时俞已不能言语,延至九时五十五分,气绝身死,待报情法院检验后,再行成殓。
出事后,顾曲仕女以乘兴而来,原拟一聆久别重来新艳秋之名剧『红拂传』,然因事出突兀,为戒备计,当时即行辍演,以致座客纷纷懊丧而返,捕房探捕到达该台后,即四出搜索,然凶手则已于人丛中窜去。
一年之前,遇险幸免。俞寓居法租界亚尔培路五○○弄逸安里十号,备有汽车,遗有一子,名云九,曾留学东瀛,现在戈登路、静安寺路弘毅中学任副校长。出事时俞云九亦在座。按俞曾于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新新旅馆四○七号发生枪杀案时俞亦在场,幸获幸免于难。此次复遭枪杀,距上次遇险,约有一年半。
看了「沪上往事」所写的,再看上海「申报」事发当日所刊载的,两相对照,其中虽有些出入,但对于整个案情来说,大致上总可以有个了解了。
首先,笔者要作一个补充说明:在本书第三章中,俞叶封被击的日期是二十九年一月十四日,而「沪上往事」及「申报」都载明是一月十五日,那么似乎应改为一月十五日才对,不过,其所以记为一月十四日者,是根据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海「中华日报」第五版所发表的「蓝衣社在沪所犯案件统计表」上所记载的日期,是故并列于此。至于本局方面,已无此案记录。
本案记述至此,以下皆是余绪,问题不在于争论真假,也不是辩论是非,意在举此为例,指出看新闻、读历史的两不易。
比如「沪上往事」说,陈默在电话中,大谈其行动工作的经过,这如果是以欣赏小说的心情,去阅读所描写的生动情节,自然无可厚非;假设是以研判情报的观点,作情理上的推断,那就漏洞百出,难以令人置信了。陈默也是杜门中人,与万先生是「自已人」,我相信;但是陈默是受过训练的,又是老同志,他应该知道严守秘密的重要性,怎么可以在电话上随便大谈其工作内容呢?
再就「沪上往事」和上海「申报」,比对来看,两者也有许多参差之处,如﹔
「沪上往事:响了一枪。
上海「申报」:弹如连珠。
「沪上往事」:原有探警在场,袖手旁观。
上海「申报」:探捕闻讯到达,四出搜索。
「沪上往事」:当场死在座椅上。
上海「申报」:伤重送医后不治。如此看来,相信谁的对呢?这可就难了,不过,两者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证明了──枪是响过,弹无虚发;警探并没有抓到人,志士们已从容逸去;俞某终于伏法。
那么,会不会另有第三种情况发生呢?在这件案子里,就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例证:
「沪上往事」说:「台上正由新艳秋在唱玉堂春。」
上海「申报」载:「舞台上排演雪夜误走小商河,杨再兴归天‥‥‥」
另在民族晚报大千世界版「信千拈来」专栏里,拜读过随波先生写的「锄奸杀敌答读者」一文,其中最末一段写道:「新艳秋登台更新舞台首夕打泡,在下邀请适由山西至沪公干的旧邻袁子勋兄,同作座上客,因楼下前面佳座早被捧场者统包,只好退而求其次,买得楼上中间第二排,正当压轴梁慧超的挑滑车演到高宠挑到最后二车连挑、马力不胜失蹄时,突闻座后枪击响处?见到几缕轻烟冒起,急忙蹲身座下,以避流弹。台上的高宠已窜进后台停锣矣。直到一阵惊乱后,始由新艳秋粉墨登场继续演下去。次日新闻报导,才知是俞叶封饮弹毕命,这是上海锄奸期中亲眼目睹事实,愿后此写史者有以纠正之。」
这就是第三种情况,当我们看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台上演出的却是迥然不同的三出戏──玉堂春、小商河、挑滑车的时候,那只有哑然失笑了。而事实上断无此理,如果作一选择的话,当然应以随波先生所记的为准,因为是亲眼目睹,有凭有据,而且他是懂戏的。
自然记的分明。常言道,耳闻是虚,眼见为实,信不诬也。
新闻、历史,贵在真实,也可以说报导真实的才是新闻,记载真实的才算历史。至于如何才能完满达到真实的境界,那可就难已哉;话传三遍,都会走样,又何况错综复杂的人、时、地三者间的交互关系!老实说,能够高度接近真实,有个七八成,已经很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