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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为名实为抢夺男子连续作案被抓

以购买香烟为名,在店主拿出香烟后,趁店主不备,拿起就跑。像这样的抢夺行为,一男子在几天内实施了4起。4月18日,香河县公安局淑阳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系列抢夺商店香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1名。

4月3日下午,淑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经营的超市被人抢走五条中华牌香烟。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及时串并案,发现该起案件与辖区4月1日、4月2日发生的抢夺案件类似,疑似同一人所为。

针对抢夺商铺香烟案,淑阳派出所民警一边梳理近期辖区内发生的类似案件,一边深入研判和挖掘,最终锁定嫌疑男子刘某(22岁,香河县人)。办案民警在准确掌握相关线索后,快速出击,于4月17日成功将刘某抓获。在大量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交代了其在香河县多个超市,以同样的方式4次抢夺中华牌香烟的违法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于4月18日在县城某商店将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李某抓获,追回涉案香烟11条。

(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张嫚青 编辑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