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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代,陕西汉中,一场史无前例的狼灾

作为秦巴山区腹地的汉中人,在小时候都会或多或少地听过长辈们讲的一些狼故事,故事里的狼阴险狡猾。在今天的汉中地区,野狼已经灭绝,人们只能到大城市的动物园中见到真正的狼。这些徘徊于铁笼中的“野狼”,似乎也并不让人觉得可怕。但在上世纪30年代,陕西汉中地区却发生过一场近代罕见的与狼有关的自然灾害——狼灾。当时的汉中,本就天灾不断,土豪劣绅压榨民众,百姓民不聊生,肆虐的狼灾简直和土匪一样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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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

据相关史料记载,这场狼灾开始于1933年,一直持续到了1936年。在这段时间里,大批野生狼群从秦岭、大巴山中,进入汉中平原地带,大肆攻击家畜和人类。当时的汉中人民谈狼色变,一入夜家家都闭门闭户,人们甚至大白天都不敢单独出行。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汉中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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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群

大约在1933年春末,古城汉中的郊外,夜间忽然豺狼成群。在短短时间内,汉中城附近的街巷闹市中,就发生了数起饿狼伤害妇孺事件。比如东边的十八里铺,有一王姓老母被狼噬死;同时,汉中城西门外二十余里地张姓之妇,也被狼噬;龙江铺的何家沟,一小孩被野狼啣去,幸好发现及时,被家人追及,若稍稍迟一步,孩尸将无踪可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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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十八里铺老街

有鉴于此,在1933年5月,位于古城汉中的南郑县公安局,向民众发布了告示:“令饬各街民众,每夜二锣上街;可将各人家犬,关于屋内;如夜静更深,再发现可疑之犬形必系豺狼,立予击毙,以免为患闾阎。”狼虽凶残,但也胆小,所以当时的人们才需要“二锣上街”,用以驱散野狼。人们谈狼色变,甚至看到野狗,也会误认为狼,故而又要求将家犬拴牢,不然会被当做野狼,“立予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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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

1935年7月22日,上午6点,汉中东关外的百姓,忽然发现一头巨狼。该狼长约四尺,高约二尺有奇,毛灰褐色,状极凶恶,大家群起而攻之。巨狼被逼情急,无路可走,竟然由汉中城的东南角攀爬而上。当时城内的饮马池附近,正有驻军在挥刀演练。官兵先闻城外叫吼之声,俄见巨狼一头,高立城头,随即就地散开,登城直扑,想将这头巨狼围捕于城墙上。未曾想,巨狼一跃而出,辗转奔入了东大街某药铺内,但腹部已中数刃。众人追入药铺,巨狼又翻越后院矮墙,逃入丁字街一铁匠铺内。此时巨狼已气促力疲,众人乱刀、铁锤齐下,霎时即已气绝。当时从巨狼口中还吐出长三寸余之小儿臂膊一节,真是惨不忍睹。同一时期的洋县城外,东南沿山一带,也时有狼群出没,各乡村农家养猪被狼咬伤或负走者,日有所闻。当时一般老人言,此种现象,名曰“狼犯”,为荒乱年岁之预兆。

1930年代,陕西汉中,一场史无前例的狼灾

今日汉中城丁字街

巨狼入城,当时不仅在汉中城发生过,还在宁强县城出现过。宁强县城东街有一马姓住户,其子名叫马志成,年约八九岁。在1936年3月底的一个夜晚,马志成出外小便,突遇一狼,将其后腿咬住,意欲拖至旷野之处,以便嚼食。幸好该孩童机灵,情急之下,即大呼求救,左右邻舍众人,遂循声驰去,大声吆喝,才将他从狼口救出。据说该孩童所穿之棉裤虽被咬破,但幸未伤及皮肤。

1930年代,陕西汉中,一场史无前例的狼灾

民国年间的宁羌县城

一直到1936年,汉中城外仍时时能听闻饿狼噬人事件。当年9月9日傍晚,汉中南门外距城十里之王家营地方,有一农民王某,正同家人在院坝纳凉,闲谈之际,突来一狼将其未满三龄之小儿,面部啮伤,当时已奄奄一息。当时的汉中北面的乡镇上,亦时时有狼啮小儿及家畜等惨剧发生。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场规模如此之大的狼灾呢?其实,背后存在着多种原因。首先是当时陕西汉中地区的生态平衡遭到了破坏,野狼缺少天敌,失去了原本应有的天然压力,种群得到了疯狂增长。其次,当时的社会经济形势也十分恶劣,连年大旱,许多人为了生计不得不进入山区开垦土地或者捕杀野生动物,野狼也缺少食物,不得不铤而走险向人类争夺生存空间。

1930年代,陕西汉中,一场史无前例的狼灾

凶恶的野狼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当时的汉中人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狼灾。他们修建高墙、挖掘壕沟、点火放哨等方式来保护家畜和人类安全,同时还组织大规模的捕狼行动。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这场史无前例的狼灾得以缓解和结束。这次灾难给汉中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也让后世的人们意识到了人类与自然之间微妙而又脆弱的关系。人类与自然之间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合作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才能避免类似的灾难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