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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用的商标竟被人申请撤销?一商家通过有效举证保住老牌商标

一直在用的商标竟被人申请撤销?一商家通过有效举证保住老牌商标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经营者收集使用商标证据。

再过一个多月,老徐(化名)握有的“老山篇”商标从注册时起算,马上就满八年整了。万万没想到,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纸《通知》让他惊出一身冷汗——这个商标竟被申请撤销。

  为何持有多年的商标会突然遭遇申请撤销?有何应对之法?日常商标使用中有何注意事项?目前,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介入,指导老徐进行应对。而对以上的问题,工作人员也向记者一一解答。

  商标被河南个体工商户申请撤销

  老徐是个体食品经营者,店面位于马巷街道,“老山篇”的商标是2015年申请的。资料显示,第14427634号“老山篇”商标于2015年5月28日核准注册。

  从4月17日发来的《通知》上看,“老山篇”商标被一位来自河南的个体工商户以“撤三”为由申请撤销。所谓“撤三”,全称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不过据老徐说,这个商标多年来自己一直在使用,申请中提到的最近这“三年”时间,也是处于使用的状态。

  相关部门登门指导 协助商家举证

  了解到情况后,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规范科科长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工作人员到店面,一方面指导老徐收集使用商标证据,一方面协助准备后续进行书面形式答辩。老徐要通过有效举证,依法保住自己的老牌商标。

【提醒】

  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

  商标随着时间的积累和经营的持续,会“越陈越香”,但这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人可以永久持有。商标注册成功后未按规定规范使用,如长时间不使用就有可能面临被“撤三”的情况——“撤三”制度旨在清除闲置商标,防止闲置商标成为在后商标的注册阻碍,维持高效的商标管理秩序。

  《商标法》明确指出如何规范地使用商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文/图 厦门日报记者 邵凌丰 通讯员 徐晓晓 陈梅冰)